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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常州市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 2018-01-29 浏览数:  来源:团市委  字号:〖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共青团常州市委是在市委、团省委领导下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主要职能有:

(一)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领导和指导市青联、市学联和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工作,对全市性青少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参与制定市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

(三)参与市有关青少年法规的实施、监督等工作,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负责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市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加强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的意见,开展各项活动。

(五)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大、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六)服务青年创新创业,引领青年参与社会治理,引导青年岗位成才,发挥青年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生力军作用。

(七)负责全市青年统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青少年外事工作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

(八)规划和管理市团校、青少年活动阵地,加强青少年报刊、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团组织做好青少年事业发展的管理工作,筹集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

(九)负责全市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培养和培训团干部。

(十)承担全市实施“希望工程”的工作。

(十一)承担在常部省属企事业单位团组织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研究室、组织部、宣传部、基层工作部、社会工作部、学少部、权益部、志愿者工作部。本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常州市团校。

2.从预算单位构成情况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2家,具体包括:常州团市委本级、所属单位常州市团校。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8年常州团市委紧扣全力建设“青年身边的共青团”,为种好常州幸福树贡献青春力量的主题,深入推进各级团组织改革创新,有力推动广大青年成长成才、建功立业,努力开创共青团和青年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一)实施“思想领航”行动,坚定青年理想信念,努力让幸福树的土壤肥沃。理想是青春的土壤,理想信念坚定,幸福树才能挺拔成长。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的工作理念,引导团员青年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更加坚定“四个自信”,高扬“不忘初心跟党走”的青春主旋律。弘扬核心价值观,引起青年“真共鸣”。推动团干部深入基层一线,创新运用文艺、科技、时尚等青年喜闻乐见的方式,宣讲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建成中国青运史常州馆,参与建设“三杰”名人纪念馆,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构建大中小学生的分层思想引导体系,设计符合各年龄段青少年认知的工作载体,持续开展杰出青年、身边好青年评选,重点开展“红领巾寻访”“与信仰对话”“奋斗的青春最美丽”“好青年分享爱常州故事”等主题活动500场,夯实广大青少年的思想基础。建设青年掌上道德讲堂、“爱常州”真人图书馆、街头诵读亭,引领全市青年形成“爱常州,向上向善”的价值取向。建设网上共青团,服务青年“强需求”。深入建设“青年之声”互动社交平台,及时捕捉、科学分析青年大数据,精准供给服务,推动“青年之声”线上平台与团工作内容深度融合,形成“线上平台×线下工作”的倍增效应。用好“苏青 U+”综合服务平台,为广大青年提供一站式服务,打造“指尖上的共青团”。实施“青年好声音”网络行动,广泛开展网络素养教育,建强网评员、网宣员、网络文明志愿者和好网民4支队伍,提升网络舆论引导、研判和应对水平。完善杂志、网站、微信、微博四位一体的“常州青年”全媒体平台,形成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常州青年”品牌。搭建文化大舞台,引领青年“新风尚”。加快建设书式生活、青果书房等10家青年“众智空间”,让青年思辩会、经典诵读等文化活动深入青年内心。建设“ASK青年影视基地”“红荷文创青年孵化基地”等10家新兴青年群体“筑梦空间”,为青年“网红”、独立制片人、演员歌手等提供职业导航、产品打造、平台展示等服务。注重青年思想产品的开发,举办常州青春文化季、青年微电影和动漫艺术节等活动,每年有计划创作和推广8款符合青少年特点的网络产品,不断丰富共青团文化产品体系。

(二)实施“青春建功”行动,服务改革发展大局,努力让幸福树的主干强壮。主干粗壮,是栋梁之材的特征。青年踊跃投身发展大潮,才能在常州新一轮发展中成就人生精彩。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引领青年在创新驱动、经济建设、社会和谐等领域大显身手、建功立业。推动青年投身创新驱动最前沿。实施“青年创新扬帆计划”,引领青年企业家、青年创业者把握改革中蕴藏的转型升级良机,抢抓“互联网+”行动等机遇,围绕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领域,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加强产业技术创新,加快新品开发推广,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推进“青年工匠培养工程”,广泛开展青年技能比武、能手评比、岗位大练兵活动,重点培养50名青年技能大师,为产业结构调整、制造业转型升级输送生力军。深化青工“五小”活动,遴选75家“青年创新工作室”、30家示范型“青创智能车间”,在全市厚植创新土壤,推动青年岗位创新创效。组织青年投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动员青年参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融入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国制造2025”苏南城市群试点、产城融合综合改革、十大产业链建设实践,在全市重大产业项目、苏澳合作园区建设、轨道交通工程等一线建功立业。建立青创企业跟踪服务机制,组建由会计师、律师、券商等组成的“百人服务团”,推动符合条件的青创企业股份制改造,引导企业IPO和新三板上市,着力打造20家“隐形冠军”。发挥行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引导青创企业集聚发展、兼并重组和投资合作,形成上下游抱团发展的青创企业集群。实施“百号争鸣”活动,每年组织200余家青年文明号开展“窗口比服务”“比武秀服务”“技能晒服务”,让青年文明号成为活力经济“细胞”。凝聚青年联合会、青年商会、学联等社团的力量,提升青年工作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引领青年开创社会和谐新风尚。建成常州市青年志愿服务中心和50个专业志愿服务点,带领广大青年志愿者开展扶危助困、文明礼仪、交通出行等日常志愿服务,重点做好关键节点活动的志愿服务,使志愿服务融入龙城百姓生活。深化宋庆龄国际青少年交流营、苏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海峡两岸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品牌活动,提升常州城市影响力和美誉度。实施“青春常州蓝”行动,组织动员基层团组织、青少年环保社团开展植绿护绿、节水节能、美丽乡村建设等生态环保实践,积极投身精美常州建设。

(三)实施“创业富民”行动,铺平青年致富道路,努力让幸福树的枝叶繁茂。枝繁叶茂,是旺盛生命力的象征。只有青年人擅于创业、勇于创富、积极就业,这座城市才有活力。我们将深化青年创业服务体系,推动青年创新创业创富,为青年职业发展保驾护航,推动更多青年在龙城大地上实现人生精彩。在服务青年创业中大显身手。进一步深化青年创业链式服务,构建开放协同、内生共赢、富有活力的创业生态,推动更多青年实现创业梦想。持续升级“嘉壹度”“青武创客”等20家青年众创空间的政策咨询、技术支持、持股孵化等“一站式”服务功能,加快建设青年众创街区、青年创客公寓,不断扩大“青”字号众创空间集团军。根据不同创业类型和阶段,开发升级低息贷、贴息贷、闪电贷等“青年创业链”金融套餐,推动青创贷款突破25亿元,持续扩大创业金融覆盖面。做强“青商一号”股权投资基金,扩大青年创业投资基金联盟规模。开发“众创邦”O2O信息化平台,为创业青年提供面向全国的“一键式”在线投融资对接服务。每年举办创业大赛、创业训练营、创业下午茶等活动百余场次,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在推进扶贫致富中施展才干。围绕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特色种植等产业,建设涉农青年众创空间,积极招引青创项目入驻,培育本土优势产业,打好“青年创业+互联网+特色乡村”的农村青年创富组合拳。建成“青春扶贫馆”线上销售平台,累计开发20余款扶贫创富产品,推动专项帮扶基金达3000万元,惠及困境青少年1000人以上。研发推广“青创贷”“青年电商贷”等金融产品,扩大农村青年创业金融普惠覆盖面。选拔50名“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相应设立“青春扶贫成长助力岗”,为5000名低收入青年农民创富增收。在助力职业发展中多作贡献。实施“青年就业启航计划”,依托青商企业和青年众创空间打造30家见习实训基地,提供就业岗位近万个。拓展青年就业新领域新形态,引导更多青年人到新兴领域就业,支持青年劳动者通过新兴业态实现多元化就业。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工程”,定向培养120名懂技术、善经营的青年新型职业农民,提供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和跟踪服务。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残疾青年等重点青年群体的精准就业援助,引导青年走出家门、积极求职。

(四)实施“民生幸福”行动,踊跃投身社会事业,努力让幸福树的果实累累。果实累累,幸福树才名副其实。我们将突出服务青年这一生命线,时刻把青年安危冷暖挂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尽心竭力为青年办实事、谋幸福,使青年拥有满满的获得感。创新推进青年参与社会治理。推进社会组织、社工队伍、社区服务、社会公益项目“四社联动”,提升团的社会化、专业化服务水平,不断增强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深入建设“益立方”“青武家园”“新枝”等15家“众益空间”,做实60家“社区店”,打造青年服务社会的“前沿哨所”。推动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重点支持范围,每个镇街道至少配备1名青少年事务社工,建成1500人规模的青少年事务社工人才队伍。积极统筹散落在相关部门的青少年事务,以项目化方式承接适合共青团承担的社会治理服务职能。每年面向社会发布10个青少年事务公益项目,探索将部分青少年事务交给青年社会组织和社工承担,延伸团的工作手臂。积极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建成市级12355青少年权益维护中心,联合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打造青少年维权工作室,常态化提供法律援助、心理干预、权益维护等专业化服务。整合心理咨询师、法律工作者、青少年社工的力量,组建250人规模的青少年维权专员队伍,提供社会调查、帮教矫治、法律维权等帮助,形成前期预防、中期维权、后期帮教的“链条化维权”。发挥共青团在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汇集民意方面的桥梁作用,深化“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有效反映和解决青少年普遍性诉求。着力帮扶困境青少年群体。深化“希望工程”,实现对全市贫困少年儿童的广覆盖;实施“圆梦行动”,帮助寒门学子实现大学梦想;开设“快乐大篷车”,为新市民子女送去关爱;持续推进“一张纸献爱心”活动,为先心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努力实现小康路上的青少年一个都不少。围绕特殊青少年群体,完善建档立卡工作,建好用好12家观护基地,发挥青少年维权岗作用,精准提供法治教育、法律援助、行为矫正等服务,让阳光洒满每个青少年的成长之路。

(五)实施“固本强基”行动,夯实团的组织基础,让幸福树的根系发达。根系发达,幸福树就能扎根土地、拔节向上。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严肃团内政治生活,打牢组织基础,锤炼过硬作风,努力使团组织成为联系和服务青年的坚强堡垒。深耕组织建设“责任田”。推动团的基层组织架构改革,传统领域团建突出“提质”、新兴领域团建注重“扩量”、城乡区域化团建实现“众筹”,努力建立“职业+地域+交往”的三维组织网络,把团组织建到青年身边,使团工作融入青年生活。推动面向基层青年群众的“青年之家”建设,大力提升“凤凰谷”“嘉壹度”“益立方”等68家示范型“青年之家”功能水平,实现服务区域青年需求的精准供给。积极推动具备条件的非公企业建立团组织,推广行业建团、产业建团、园区建团工作法,深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代农场团建,扩大非公企业团建的覆盖面。高度关注青年“8小时之外”的生活空间,推动有条件的青年社会组织、门户网站中建立团组织,扩大对新兴青年群体的组织覆盖。增强团员青年“凝聚力”。严格入团标准,规范入团程序,严把团员“入口关”。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团员教育全过程,推动“学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团员”教育实践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增强团员归属感、光荣感。认真履行全团带队职责,做好共青团、少先队的组织衔接,改进团前教育和推优入团工作。深入推广“入团第一课”,重视入团离团、18岁成人礼等仪式教育,增强团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积极做好推优入党、推优荐才,使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坚持从严治团,切实改进作风,教育引导全市广大团干部增强党性修养,践行群众路线,建立以作风和业绩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让“讲政治、讲纪律、守规矩”成为各级团干部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深化“4+1”“1+100”制度,推动团干部带着任务下基层,面对面、心贴心开展群众工作,全力办成一批服务青少年的实事好事。建立经常性开放制度,定期举办青年群众代表会议、青年恳谈会、共青团倾听日等活动,让共青团成为真正的“青年之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市级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常财预[2018]3号)填列。)

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805.1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26.57万元,增长3.4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支增人,基本支出增加75.17万元;根据财政规定2018年项目经费减少10%及有两年一次的项目经费,项目支出减少48.6万元。

(一)收入预算总计805.1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805.1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805.1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26.57万元,增长3.4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支增人,基本支出增加75.17万元;根据财政规定2018年项目经费减少10%及有两年一次的项目经费,项目支出减少48.6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持平。

4.上年结余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总计805.17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61.3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4.16万元,减少0.63%。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支增人,基本支出增加44.44万元;根据财政规定2018年项目经费减少10%及有两年一次的项目经费,项目支出减少48.6万元。

2.教育(类)支出13.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5万元,减少10%。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规定2018年项目经费减少1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9万元,主要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退休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4.8万元,减少98.16%。主要原因是根据规定退休人员工资从2017年11月起除房贴外,退休费由社保中心发放。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0.7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0.7万元,增长3.4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支及增人。

5.住房保障(类)支出109.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购房补贴、向职工发放的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36.33万元,增长49.6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支及增人。

6.结转下年资金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结转下年资金。

此外,基本支出预算数为513.7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5.17万元,增长17.1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支及增人。

项目支出预算为291.4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8.6万元,减少14.29%。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规定2018年项目经费减少10%及有两年一次的项目经费。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团市委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团市委本年收入预算合计805.17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5.17万元,占100%;

政府性预算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其他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余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团市委部门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团市委本年支出预算合计805.1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13.72万元,占63.8%;

项目支出291.45万元,占36.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团市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05.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57万元,增长3.4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支及增人,基本支出增加75.17万元;根据财政规定2018年项目经费减少10%及有两年一次的项目经费,项目支出减少48.6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支。)

团市委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805.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57万元,增长3.4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支及增人,基本支出增加75.17万元;根据财政规定2018年项目经费减少10%及有两年一次的项目经费,项目支出减少48.6万元。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行政运行支出326.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08万元,增长11.6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支及增人。

2.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77.9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7.1万元,减少14.49%。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规定2018年项目经费减少10%及有两年一次的项目经费。

3.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事业运行支出56.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86万元,增长18.52%。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支及增人。

(二)教育支出(类)

进修及培训(款)其他进修及培训(项)支出13.5万元,与上年减少1.5 万元,减少10%。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规定2018年项目经费减少10%。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4.8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8万元,减少98.16%。主要原因是根据规定退休人员工资从2017年11月起除房贴外,退休费由社保中心发放。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6.7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34万元,增长2.08%。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支及增人。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4.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36万元,增长9.8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支及增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8.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57万元,增长24.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支及增人。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0.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7万元,增长94.02%。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支及增人。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60.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89万元,增长64.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支及增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团市委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513.7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40.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73.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团市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05.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57万元,增长3.4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支及增人,基本支出增加75.17万元;根据财政规定2018年项目经费减少10%及有两年一次的项目经费,项目支出减少48.6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团市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513.7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40.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73.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团市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支出3.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8.8%;公务接待费支出5.5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3.5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5.52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接待费用略有减少。

团市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2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年有五年一次的换届会议。

团市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4.91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业务培训略有增加。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数应与《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团市委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67.17万元,比2017年减少7.51万元,减少10.0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减支及减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0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2018年常州团市委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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