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常委联发﹝2007﹞36号 关于评选2007年度常州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07-12-27 |
各辖市、区团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团委:
2007年,我市各级团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继续以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为载体,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要求,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健全机制,动员引导青年职工积极投身企业安全生产实践,涌现出一大批青年安全生产的示范单位和先进集体,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广大青年职工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投身安全生产实践,在企业安全生产中发挥生力军作用,团市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联合开展2007年度常州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评选活动以青年职工为主体,以安全生产思想教育、技能培训和监督管理为主要内容,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为目标,为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发挥青年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二、评选范围
企业一线生产车间、班组、岗、机、台等活动创建单位。
三、评选条件
1.35周岁以下青年占创建单位职工人数的6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创建单位团组织健全,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共青团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
3.积极开展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具有完善的工作规划、措施;
4.广大青年职工具有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较高的安全生产技能和较好的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5.岗位现场管理规范,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为零,企业党政领导和青年职工广泛认同。
四、评选步骤
1.推荐申报(2008年1月31日前)。根据分配的名额,自下而上逐级做好推荐审查工作,按要求填写推荐表并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两份),上报团市委基层工作部(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1),并将材料发邮件至jgb6637506@126.com。
2.考核评定(2008年2月)。团市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召开评审会,对推荐对象进行考核,确定常州市2007年度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
3.命名表彰(2008年3月)。团市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进行命名表彰。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协作。各级团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评选活动对于推动青年职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推荐工作的领导,确保推荐工作的顺利完成。
2.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各企业团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结合企业实际,广泛动员、引导青年职工参与安全生产示范岗的创建活动,并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把握推荐条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保证推荐单位的先进性和示范性。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以此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推动建立完善的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运行机制,激发青年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附件:1.2007年度常州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名额分配表
2.2007年度常州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推荐表
共青团常州市委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表格在附件中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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