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团常委联发〔2008〕6号 关于评选优秀“青年科教兴农带头人”和“青年科教兴农创业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3-03
各辖市、区团委、农林局、科技局:
    为落实统筹城乡青年工作思路,进一步发挥科教兴农带头人和创业项目在致富农村青年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经研究,团市委、市农林局、市科技局将联合开展优秀“青年科教兴农带头人”和“青年科教兴农创业项目”的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开展优秀“青年科教兴农带头人”和“青年科教兴农创业项目”申报评选活动,旨在通过宣传和表彰我市农村青年在进行创业实践的过程中涌现的优秀个人和项目,引导全市农村青年积极投身创业实践,进一步推动农村青年致富成才,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申报条件
    (一)青年科教兴农带头人
    1.年龄在38周岁以下,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积极承担或参与“星火计划”、“丰收计划”、“燎原计划”和我市科教兴农“十一五”发展计划及团组织领办的科技推广项目,投身农产品流通,时间在三年以上,成效显著;
    3.积极推进农(渔)科教、产学研结合,不断应用推广农业、水产新品种、新技术、新知识,项目辐射带动、示范效应明显;
    4.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5.历年已获得市级以上“青年科教兴农带头人”荣誉称号的不再重复申报。
    (二)青年科教兴农创业项目
    1.本次申报的青年科教兴农创业项目是指农村青年个体研发或领办的具有示范意义的农业、林业、水产、畜牧的主导产业、特色产品;在优质高效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以及农产品保鲜储藏技术等方面进行重点攻关和突破的新品种、新项目;
    2.创业项目的成果和经验体现示范性,对优质高效农业的发展和农业产业化水平的提高有很好的示范导向作用,能有力推动当地的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科技进步;
    3.创业项目的开展取得良好的经济、社会、人才效益,对提高农产品产量、质量以及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方面作用明显;
    4.历年已获得市级以上“青年科教兴农创业项目”荣誉称号的不再重复申报。
    三、评选办法
    1.考察推荐。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各辖市、区在层层遴选的基础上,确定申报科教兴农带头人和创业项目。个人也可以向辖市、区团组织自荐。其中,各辖市、区团委科教兴农带头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创业项目推报名额不多于3个,其它委局单位视情况进行推报。
    2.确定入选项目。2008年4月上旬,由活动主办单位对申报的青年科教兴农带头人及创业项目进行考核评定,确定入选个人及10个入选项目。
    3.公示。通过常州青年网站公布入选青年科教兴农带头人和创业项目基本情况,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4.评审和表彰。2007年五四前,对公示无异议的入选个人和项目进行评比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四、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协作。各相关单位要密切协作,切实加强对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开阔视野,扩大推选范围,把具有典型性、示范作用的优秀青年推荐出来,带动全市青年参与科教兴农的积极性。
    2.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根据通知要求,在考察推荐过程中,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基层意见,确保推荐质量。请于2008年3月20日前,将申报表和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二份)上报团市委基层工作部,并将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jgb6637506@126.com。联系人:陈杰、陆文亚;联系电话:85683635。
    3.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团组织要以此为契机,紧密结合“两个率先”的要求和当地实际,通过多种媒体和手段做好宣传工作,努力扩大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广大农村青年实现增收成才提供舆论支持。
 
    附件:1.优秀“青年科教兴农带头人”名额分配表
        2.优秀“青年科教兴农带头人”申报表
        3.优秀“青年科教兴农创业项目”申报表
 
 
 
共青团常州市委                常州市农林局
 
常州市科技局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表格见附件)
 

主办单位:共青团常州市委员会

地址:中国江苏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