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常委发﹝2008﹞17号 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
发布日期:2008-07-24 |
各辖市(区)团委,市各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团委(总支、支部):
2007年,全市各级团组织在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实践“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青年”的宗旨,紧密结合实际,以创新的精神和务实的作风,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途径,涌现出一批成绩显著、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锐意进取,开拓争先,推动全市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决定表彰金坛市第一中学团委等10个基层团委为“常州市五四红旗团委标兵”,金坛市建设局团委等64个基层团委为“常州市五四红旗团委”,金坛市供电公司机关团支部等101个团总支(支部)为“常州市先进团组织”,吕洪力等107名同志为“常州市优秀团干部”,丁雯等173名同志为“常州市优秀团员”。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在团的建设和各项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同时,号召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以先进为榜样,脚踏实地,奋发成才,为常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推动全市团工作的新发展而努力奋斗。(详情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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