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常委发〔2008〕20号 关于命名和认定2007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的决定 |
发布日期:2008-08-05 |
各辖市(区)团委,市各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团委(总支、支部):
2007年以来,我市各级团组织紧紧围绕党政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创建,以提供优质服务、促进基层管理、提高青年整体素质为核心,深入推进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青年集体。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通过考核并经报纸、网络等媒体公示,共青团常州市委研究决定:命名金坛市水北中学青年教师集体等96家青年集体为2007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名单见附件1),授予共青团常州市新北区委员会等7家单位为2007年度常州市青年文明号活动优秀组织奖(名单见附件2),继续认定金坛市航道管理处航养费征稽室等585家青年集体为市级青年文明号(名单见附件3),由于条件不符,不再继续认定186家集体为市级青年文明号(名单见附件4)。
希望受到表彰的青年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创建水平,创新服务方式,改善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开拓创新的精神不断推动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取得更大发展,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希望全市各级团组织立足常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加大创建力度,拓展工作领域,动员和带领广大青年为常州推进“五大建设”、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主办单位:共青团常州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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