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常委联发〔2008〕23号 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08-09-10 |
各辖市、区委宣传部、教育局、劳动局、团委,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宣传部(处)、团委、学生会:
暑假期间,我市各大中院校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把广大青年培养成为“四个新一代”重要讲话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实践活动为载体,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把学到的知识转化为服务社会的本领,在实践中认识国情、奉献社会、提高素质,更好更快地成长成熟起来,为构建和谐社会宏伟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进一步巩固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成果,交流和推广活动中的先进经验,经研究决定,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劳动保障局、市学联将集中命名表彰一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个人。(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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