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团组织参与做好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08-10-17 |
各辖市(区)委组织部、人事局、团委: 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既是农村共青团的服务对象,也是农村共青团的重要工作力量。为进一步推动团组织加强对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教育、培养和服务,引导和帮助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在新农村建设第一线干事创业、成长成才,团省委、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团苏委联〔2008〕43号)《关于团组织参与做好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工作的意见》,现将意见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精心实施,切实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详见附件) |
主办单位:共青团常州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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