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常委联发[2008]27号 关于表彰2008年度常州市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优秀论文的决定 |
发布日期:2008-10-31 |
各辖市、区委宣传部、教育局、劳动局、团委,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宣传部(处)、团委、学生会:
暑假期间,我市各大中院校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把广大青年培养成为“四个新一代”重要讲话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实践活动为载体,结合学校和地方实际,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产生了良好社会影响。为进一步巩固社会实践活动的成果,交流和推广活动中的先进经验,经研究,决定对江苏工业学院等26家先进单位、江苏工业学院“大学生村官工作现状调查”实践小分队等42家先进集体、李克林等55名优秀指导老师、祁瑛等71名先进个人、《大学生村官工作现状调查报告》等20篇优秀论文进行表彰(详见附件)。 |
主办单位:共青团常州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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