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基层团组织中开展“活力基层”行动的实施意见 |
发布日期:2009-01-21 |
各辖市(区)团委,各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团委(总支、支部): 为贯彻落实团十六大提出的“眼睛向下、重心下移”的工作要求和全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大力增强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基层团组织中开展“活力基层”行动。 |
主办单位:共青团常州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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