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开展青少年自护课堂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0-08-11 |
各辖市(区)团委、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联创单位、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所在单位:
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常州市“道德讲堂”建设实施意见》,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主动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团市委、市未保办、市预防办研究决定,在全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中开展青少年自护课堂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主办单位:共青团常州市委员会
地址:中国江苏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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