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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活动
发布日期:2009-06-15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于2007年6月1日起实施。为深入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形成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我市已于“六一”前后在全市集中开展以“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共建和谐美好常州”为主题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主办单位:共青团常州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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