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活动 |
发布日期:2009-06-15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已于2007年6月1日起实施。为深入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形成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我市已于“六一”前后在全市集中开展以“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共建和谐美好常州”为主题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
主办单位:共青团常州市委员会
地址:中国江苏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