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常委联发〔2005〕18号 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05-06-28 |
各辖市(区)团委、教育局(教育文体局),各市属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根据团苏委联〔2002〕47号文件精神,团市委、市教育局决定联合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详见附件。 |
主办单位:共青团常州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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