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团常委发[2005]9号 关于表彰2004年度全市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日期:2005-04-29
各市、区团委,市各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团委(总支、支部):

    2004年,全市各级团组织在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青年”的宗旨,紧密结合实际,以创新的精神和务实的作风,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和新途径,涌现出一批成绩显著、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奋发进取,开拓创新,推动全市团工作再上新台阶,决定表彰戚墅堰区潞城镇团委等10个基层团委为“常州市五四红旗团委标兵”,金坛市朱林镇团委等49个基层团委为“常州市五四红旗团委”,金坛市朱林中学团总支等111个团总支(支部)为“常州市先进团组织”,张云忠等76名同志为“常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王丽等179名同志为“常州市优秀共青团员”。
    详见附件。
 

主办单位:共青团常州市委员会

地址:中国江苏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