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常委联发〔2006〕26号 关于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的意见 |
发布日期:2006-08-14 |
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是有效整合社会资源,综合各方面力量,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1999年以来,我市按照团省委和省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大力开展创建活动,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认真履行职责,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央综治委《关于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更好地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维护广大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保护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市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总结近年来全市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就深化全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详情请看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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