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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常委联发[2006]51号  关于开展社区卫生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12-08
各市、区文明办、卫生局、团委,各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团委(总支、支部),各志愿者组织: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发挥志愿服务在和谐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动员和组织社会公众,特别是有专业特长的专业技能人员参与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工作,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为广大社区居民提供基本的卫生健康志愿服务,市文明办、市卫生局、团市委、市志愿者总会决定联合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志愿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详见附件。
 

主办单位:共青团常州市委员会

地址:中国江苏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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