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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一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省级表彰
发布日期:2006-02-28
    在2月24日召开的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暨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工作会议上,我市一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省级表彰,其中常州市教育局、共青团金坛市委、常州市戚墅堰区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常州建设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被评为2005年度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钱娟芬、冯苏真被评为2005年度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常州市公安局、常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江苏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组织奖,王化湘、张曾镒、赵福平、袁永贤、高淑琴被评为江苏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先进个人。另外2004年度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常州电视台《社会写真》档目、天宁区人民检察院,2004年度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先进个人黄建德也在会上受到了表彰。共青团金坛市委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在大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主办单位:共青团常州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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