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常委联发[2004]45号 关于表彰常州市“优秀青年学生”的决定 |
发布日期:2004-11-09 |
各辖市、区团委,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团委、学生会,市教育局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在广大青年学生中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风尚,激励和引导他们发奋学习、立志成才,为常州力争“两个率先”,实现富民强市贡献智慧和力量,团市委、市学联经研究,决定授予张冠楠等22名同学常州市“优秀青年学生”荣誉称号。 共青团常州市委 常州市学生联合会 2004年11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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