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常委发[2004] 1号 关于深化团市委委员、局级团委书记非公经济组织团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意见 |
发布日期:2004-03-08 |
各团市委委员,各市、区团委,市各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团委: 近年来,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迅猛,已成为推动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与此相适应,在各级党委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非公经济组织团建工作正在不断深化和加强。2003年,团市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团市委委员、局级团委书记非公经济团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意见》(团常委发[2003]3号),确定了54位团市委委员、局级团委书记联系108家非公经济组织。经过一年来的工作实践,取得了较好成效, 54家单位的团建水平有了新提高,38家单位新建立了团组织,该制度已成为全市推进非公经济组织团建工作的有力抓手。为进一步适应非公经济发展和团的建设的需要,开创非公经济组织团建工作新局面,现就深化团市委委员、局级团委书记非公经济组织团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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