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常委联发[2004]7号关于共青团组织进一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投身“平安常州”创建活动的意见 |
发布日期:2004-02-25 |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团省委、省综治委《关于共青团组织进一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投身“平安江苏”创建活动的意见》和《中共常州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建设平安常州、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的决定》,充分发挥全市共青团组织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投身“平安常州”创建的积极作用,现提出关于共青团组织进一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投身“平安常州”创建活动的有关意见。(详见附件) |
主办单位:共青团常州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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