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常委联发[2004]5号 关于命名表彰首批市级“青年文明社区”的决定 |
发布日期:2004-01-09 |
为了配合我市文明城市、学习型城市的创建,深入持久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充分发挥广大青少年在我市三个文明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今年初,团市委、市文明办、市民政局联合开展了市级“青年文明社区”创建活动。一年来全市各级团组织带领社区青年广泛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社区文明创建活动,经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实地调研和考核,产生了首批市级“青年文明社区”。(详见附件) |
主办单位:共青团常州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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