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常委发[2003]22号 关于确定常州市首批社区团建试点街道(社区)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03-06-30 |
各辖市、区团委: 近年来,我市社区共青团工作适应城市经济发展和基层体制改革的需要,以加强社区团建为基础,以创建“青年文明社区”为龙头,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青年志愿者行动、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社区青少年大家乐等团队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为进一步适应社区建设需要,加快推进全市社区团建工作进程,市委组织部、共青团常州市委联合下发了团常委联[2003]16号《关于加强社区团建工作的意见》;5月份,团市委又召开了全市社区团建工作座谈会,对推进社区团建工作作了动员和部署。根据文件和会议精神,经各辖市、区申报,团市委决定确定金城镇河滨社区居委会等7个街道(社区)为全市社区团建设试点街道(社区)。 |
主办单位:共青团常州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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