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常委联发[2003]21号 关于申报市级“青年工场”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03-06-18 |
关于申报市级“青年工场”的通知 自2002年2月团市委、市农林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青年工场”创建活动的意见》以来,全市各级团组织与农林部门密切协作,按照活动意见的要求,在全市农村一些农产品生产经营基地(农场、养殖厂、农业示范园区等)、交易市场、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村教育培训机构等企事业单位广泛开展“青年工场”的创建活动。通过举办职业培训班,组织农村青年参加实践锻练,有力地促进了农村青年科学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的提高。为表彰在争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推动全市“青年工场”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团市委与农林局将联合命名一批市级“青年工场”,现将有关情况通知见附件。 |
主办单位:共青团常州市委员会
地址:中国江苏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