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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006年度常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创新成果评选候选材料
发布日期:2007-01-23
1、开展“青少年维权活动月”活动
我校大队部把6月定为“青少年维权活动月”,以“关爱未来,共建和谐”为主题,全面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在社区、学校设立宣传栏、举办知识讲座、散发宣传单,在未成年人中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未成年人法律意识。二是净化未成年人环境。联合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网吧、书店、音像店进行集中整治,有效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三是开展青少年自我保护训练活动。在未成年人中开展包括预警能力、自卫防治、心理素质,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等内容的自护训练,提高未成年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推荐单位:丁堰中心小学)
2、开通“红领巾心理咨询站”
在现实生活中,在高速发展的社会影响下,现在的孩子都表现得个性十足,极有主见,加上他们大多是独生子女,家长的宠爱或放任自流,使他们总以自我为中心,结果导致他们在学习生活中无法很好地与他人沟通相处。在教育教学中,我们也经常会遇到一些特殊的学生,他们遇事容易走极端,处理问题好冲动,所以常常会惹出许多麻烦,令老师家长头疼不已。这些孩子我们总习惯地把他们称作“问题学生”。其实,上述这些问题的出现,很大程度上都和学生得不到及时的心理疏导有关。所以,心理指导在教育中显得尤为重要。为了提高我校教育的实效性,也为了让孩子拥有一个健康愉快的童年,我校成立了“红领巾心理咨询站”。为了能让心理咨询站真正走近学生,成为学生释放心灵的场所,我们在全校同学中间开展了咨询站站名的征集活动。消息传出以后,在同学中引起很大的反响。在短短的一周时间内,我们共收到了二百多个提名,如:“有话就说吧”、 “心灵氧吧”、“心理气象站”、“解忧屋”、“心灵真话保险箱”……这些站名充分展现了孩子们丰富的想象力,鲜活的个性和对生活的热情,更体现了他们与他人进行心灵沟通的渴望。最后,我们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将心理咨询站命名为“悄悄话吧”。随着心理咨询站的开通,全体教师将张开双臂迎接每一个需要我们孩子,用最灿烂的笑容来趋散孩子心头的阴云。我们有理由相信,我们的孩子将会更好地放飞心灵,打造未来,他们的每一天都将活得精彩无限。                                             
   (推荐单位:戚墅堰东方小学)
3、为学生撑起一片蓝天
我校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自2001年就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围绕“学生维权”,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采的活动。校团总支专门设立了“维权部”,成立“维护初中生合法权利”办公室。作为“维权办”的配套措施,先后建立了“学生申诉委员会”和“师生冲突调解委员会”。“学生申诉委员会”主要为维护学生的人身不受侵犯,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而设,“委员会”由校长任主任,共青团、少先队、教师代表任委员。“师生冲突调解委员会”则为正确处理师生矛盾,切实维护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而设,其组成人员来源基本与“学生申诉委员会”相同。“维权办”主要职责是:a接待学生投诉,对学生投诉案件进行调查研究、处理、记录,对于典型案例,及时向校长室报告。b对于师生中的不良苗头及时教育和引导。
“学生申诉委员会”和“师生冲突调解委员会”维权工作重点就是维护学生的受教育权、维护学生的人格尊严、维护学生的健康成长、维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1)受教育权。只要是在校学生,都有受教育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剥夺。问题学生出现各种课堂问题行为时,教师可以惩戒,但要合乎法律规范。有一次,某教师在上课时发现学生王某在玩尺,几经劝阻仍不改正,一怒之下,该教师将其拉出了教室,让她在室外反省。该生不服,向校“维权办”反映情况,校“维权办”核实情况后,对有关老师进行了批评和处理,妥善解决了一场风波。
(2)人身权。首先是人格尊严权和人身健康权。要求教师与学生平等相处,关系和谐;课堂用语不使用带有侮辱性、威胁性、有伤学生自尊的话;取消“差生”称号,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禁止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污辱问题学生人格的行为;不得非法搜查其他学生的身体、书包之类。其次是人身自由权和隐私权。提倡学生言论自由,通信自由,禁止教师在公众场合宣扬学生“隐私”,学校、教师不将学生成绩排队公布。
(推荐单位:常州市潞城中学)
4、参观江苏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在戚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局等单位的大力协助下,2006年11月12日,市四中组织初二全体师生赴句容参观了江苏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区人民检察院领导吴晓露、赵福平,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市四中法制副校长朱向群,区司法局有关领导等一同前往。大家参观了管教所警示教育展览室,该室以大量的图片、文字资料介绍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成因、预防及矫治,展览发人深省,同学们深受启发。随后,两位失足少年为大家现身说法,介绍了自己的犯罪轨迹以及在大墙内的改造情况。未管所管教科孔科长为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区人民检察院吴晓露副检察长和朱向群副校长也对同学们提出了殷切的期望。学校王建文校长在随后的讲话中要求全体同学正确认识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和原因,正确认识自己身上存在的小毛小病,经常自我反省,防微杜渐,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律知识的学习,做一个品行高尚、受人尊敬的好学生,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一个人格健全、服务社会的有用人才。他希望借这次法制教育活动的契机,在校园内营造“你我他与法律同行,真善美伴青春飞扬”的氛围。
走出未成年人管教所,同学们纷纷表示,参观未管所才知道高墙内的世界,了解到失去自由的滋味,今后一定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社会规范,恪守校纪校规,自觉告别不良言行,以优异成绩和良好表现回报社会。                                                           
(推荐单位:常州市第四中学)  
5、开展 “少儿消防教育宣传活动月”
为加强少年军校学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他们的消防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并深入实际体会消防战士的责任心。我校于“11.9消防宣传日”期间,配合戚区消防大队,组织开展了“少儿消防教育宣传月” 活动。首先,学校积极营造了消防安全教育氛围。做到“四个一”,进行了一次消防教育为主题的升旗仪式讲话;请来了消防战士上一堂消防安全教育课;各班出好一期以消防知识为主要内容的黑板报;在学校显著位置挂一条宣传横幅。其次,组织四年级到消防中队开展活动,让学生看一看、听一听、学一学,从而使学生亲身体会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另外,为了增强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在戚区消防大队的协助下,“11.9消防宣传日”当天,学校还组织开展了一次全校紧急撤离模拟演习,大大增强了学校和全体师生应付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也检验了学校的应急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这次“少儿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开展,为培养学生自护能力,以及全方位保障师生人生安全提供了重要渠道。                
(推荐单位:戚墅堰先行小学)
6、“关注成长,维护健康”青少年健康教育活动
常州市儿童医院小儿外科于今年8月被评为2005年度常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近两年来,我科在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关心支持下,积极开展“关注成长,维护健康”青少年健康教育活动,先后服务1100余人次,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开展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以“认识社会、远离危险”为主旨,通过专家讲座、咨询答疑等方式,向各学校、社区的青少年及其家长传播青春期心理卫生、防灾避险、犯罪侵害的正当防卫等自护知识。例如:“5·12”国际护士节为红梅幼儿园小朋友作“儿童家庭救护知识讲座”;“世界哮喘日”为新北区安家中心小学全校学生作“春季如何正规治疗哮喘”健康知识讲座;高温季节为怡康花园社区少年儿童开展义诊咨询服务,传授小儿安全度夏的小窍门;为吉的堡双语智优幼儿园100多名幼儿家长作了一堂《秋季常见病的防治》讲座;尤其今年8月4日,在朝阳桥街道橙园广场举办了一场形式新颖特别、气氛活跃热闹的“亲子健康讲座”,通过现场互动问答的形式,为青少年讲解了夏季常见病、多发病的健康小知识,以及家庭急救常识。受到了青少年和家长的普遍欢迎。
二是服务青少年弱势群体。先后四次为市红星学校学生进行义务健康体检,赴蓝天学校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和义诊活动。并且,以这一活动为内容制作的DV《情系红星·爱系儿童》荣获了常州市“星球杯”家庭DV大赛优秀奖和卫生系统视频作品展最佳策划奖,对青少年维权工作起到了一定的宣传作用。
今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我科向茅山老区部分贫困家庭的儿童赠送了免费体检卡和“爱心优惠卡”,并为当天到会的儿童进行了免费健康体检。此外,科室成员还利用业余时间走访慰问文笔社区低保特困家庭子女,为他们进行全面的身心健康检查和宣教。
(推荐单位:常州市儿童医院小儿外科)
7、“亲子网吧”,孩子快乐成长的天地
一项统计数据表明,全国网瘾青少年已多达200余万人,孩子因沉迷网吧而迷失方向的事情更是层出不穷,让家长、学校和整个社会头疼不已又无可奈何。“亲子网吧”在常州市钟楼区星港社区试点开张后,家长可以带着孩子前去免费“泡吧”,如此既能监督孩子上网又能与孩子多作交流,居民们开心地称之为“绿色网吧”。
   免费上网是亲子网吧的重要特征,由社区负担网吧的日常维护和上网费用。另外,辅导老师全程辅导是亲子网吧又一管理制度。一些家长说,社区“亲子网吧”环境很好,而且辅导的老师已经将绝大部分的不良网站屏蔽掉,这样孩子来上网就不会接触那些不健康的信息了。
前两天,常州北港小学的期中考试成绩出来了,六年级学生陈杰(化名)的成绩每门都达到80分以上,可就在不久之前,他考试还几乎从来没及格过,原因是他天天沉迷网络不能自拔,属于典型的“网瘾少年”。而这一切的改变,正是得益于他所在社区开设的免费“亲子网吧”。
  陈杰的父母由于平时都在外忙,无人看护的陈杰小小年纪便闯进了学校附近的黑网吧,几乎将所有课余时间和零用钱都交给了网吧。在烟雾缭绕的网吧里,他最喜欢打网络游戏,有时还学着成年人浏览一些不健康的网页和信息。一个月前,老师将陈杰带到了星港苑社区的“亲子网吧”,教他浏览网页,查找一些有趣又能学到知识的资料。他父母也抽出时间陪他泡在“亲子网吧”,谁知几次一来,陈杰发现自己渐渐喜欢上用网络找资料学习,再加上老师在“亲子网吧”严格监督管理,如今他已告别了网络游戏。
(推荐单位:常州市北港中心小学)
8、“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进高校”活动
2006年9月28日、11月2日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举办了两次专题讲座和一次有奖知识问答,讲座内容围绕艾滋病的基本概念,传播途径,及预防措施,该校参加讲座的学生约三百余人。11月14日在常州高级技工学校通过电视讲座的形式对在校六千余名学生进行了防治艾滋病知识的培训。12月11日,我们在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校举办了防治艾滋病知识讲座,有300多名学生前来聆听。12月上旬围绕2006年世界艾滋病日主题分别对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和常州纺织服装技术学院约万余名学生进行普及艾滋病知识的健康教育,并在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常工院、常州机电学院和常州建东大学4所高校轮流进行艾滋病知识的展版活动,参与该活动的学生多达2万多人次。所有上述活动都在学校和我单位进行了宣传报道。
通过艾滋病知识的讲座和有奖知识竞答使非医学类专业的学生对艾滋病的发生、发展、全球流行状况及预防措施、国内艾滋病流行的重灾区以及常州地区艾滋病的流行情况和流行特点有了初步的了解,认识到只有洁身自好,纠正不良行为,培养健康习惯和建立健康行为才能远离艾滋病的困扰;同时也基本了解如何与艾滋病及艾滋感染者相处,如何关心和帮助他们,如何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在给学生们进行艾滋病知识健康教育的同时,也有很多教师和校领导接受了这方面的知识,尤其是校领导非常关注此项工作;也得到了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好评,认为我们的培训内容丰富、富有吸引力、效果良好可靠。
(推荐单位: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9、整合社会法律援助资源 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一是整合社会资源,全方位建立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联动机制。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在建立法律援助中心的同时,共青团常州市委、常州市总工会、常州市妇女联合会等与青少年维权职能相关的单位都相应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近两年来,法律援助网络已延伸到镇和街道,青少年遇有法律问题可以及时就近得到法律服务人员的帮助和解答,在市区和武进区只要拿起电话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就能得到律师的答疑解惑,法律援助工作联动网络已经成为全市青少年法律维权的一条便捷通道。
二是增强职能作用,多渠道为青少年提供优质的法律帮助。中心始终坚持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青少年案件优先受理、优先指派,由资深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青少年的案件,确保案件的质量。律师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提供法律帮助的同时,积极配合审判机关对青少年开展帮教工作。两年来,法律援助中心为青少年提供法律帮助3000余人次,其中提供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组织和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875件,较好地维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扩大维权宣传,多形式营造关爱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氛围。开展了法律援助走进社区、走进校园、走进“大墙”等活动,加大对青少年维权的宣传力度。在市区主要街道建造橱窗,不定期编制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宣传版面,多次参与团市委组织的咨询活动,为前来寻求法律帮助的青少年解困释疑,发放《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有关资料2000余份。每年组织律师和法律援助人员开展法律援助进监狱活动,直面青少年服刑人员,组织法律知识讲座,解答法律困惑。法律援助的触角将不断向社会的各个方面延伸,成为青少年法律维权的坚强后盾和保护伞。  
(推荐单位: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10、以“青少年法律学校”建设为突破,创新法制教育的新模式
2003年我校成立常州市首家法律学校,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学校实际情况,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①以法律学校为阵地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
②以自我互动教育为形式的生动活泼的法律学习活动;③以体验教育为形式的法律实践活动;④以集中授课为主要形式的法律基础知识教育活动。
2005年上学期,学校成立了青少年维权申诉委员会,动员全体同学学法、用法、护法,拿出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德育老师为维权申诉委员们上了第一堂课,利用身边案例生动宣传了“两法一办法”的法律政策,并观看了维权录像片。组织参加学习的同学前往法院旁听,举行模拟法庭训练,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其中,从而培养了一批法律宣讲员。在双休日及节假日期间,校团委积极加强与社区的联系,送法进社区,为社区出版多期法律墙报,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的重要内容改成手抄报加以宣传。
2005年下学期,学校与武进区检察院联合开展法制宣传进校园活动。系列活动包括法制报告会、“学法赠书”活动、开设法律咨询室、进行法律咨询、设立“法制园地”宣传法律知识等内容。法制副校长做了题为《树立正确人生观,争做“三有一守”优秀学生》的报告。区检察长和校长为校法律咨询室揭牌,并进行首次法律咨询。 
2006年四月,为推进青少年法律学校工作,我校由团区委领导亲自授牌,在湖塘河东社区正式成立“社区法律学校”。 开展的活动包括:①设立了法制宣传橱窗。②开展了法制教育文娱演出。③开设了社区法律课堂。④进行了法制宣传活动。    
到目前为止,我校已把校内的青少年法律学校工作开展得扎扎实实,每学期制订工作计划,按计划安排法律活动并收到预期效果。“社区法律学校”在社区也得到大家认可,只要有老师带着学生来到湖塘河东社区,居民都知道——“技工学校的学生又来搞活动了!”              
(推荐单位:常州市武进技工学校)
11、哨站进校园 小卫士维权为质量
    走进常州市第二十四中学的学生和家长都会被校园一角的“12365质量投诉箱”所吸引,这是常州质监局与市第二十四中学共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又一次崭新的尝试,把哨站设进校区,旨在通过指导“质量小卫士”处理简单的质量投诉,让小卫士更加真切地贴近维权的实质,同时也引导全校学生来关注身边的质量,提高自身的维权意识。
    2006年9月,常州质监局与市第二十四中学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共建暨聘请“质量小卫士”主题活动在市二十四中的礼堂热烈举行,受聘的20名学生已经是常州质监局在该校聘请的第四批“质量小卫士”了,除了对小卫士颁发授带和胸卡外,常州质监局还把印着“12365质量投诉箱”字样的投诉箱当场授予了“质量小卫士”代表,这些小卫士在披上授带的同时肩上更有了一份沉甸甸的维护质量的责任感。
“12365质量投诉箱”挂进校园后,每周都有专门的“质量小卫士”开箱检查并做好登记,学生所投诉的质量问题从学校周边商店所售商品的质量到家里家长在菜场上所遭遇的短斤缺两,可谓五花八门,对于这些问题,质量小卫士除了做好“防假”的宣传员外,更多的是参与到常州质监局的执法行动中,由执法人员带领小卫士共同维权。
全新的共建方式如同在校园里播下了一粒质量的种子,质量问题已不仅仅是“质量小卫士”所关注的热点,更在所有学生心中发了芽,正如小卫士马韵雯在《质量小卫士手册》中所说的:“作为一名质量小卫士,我感到无比的光荣,在每次的活动中,我和我的同学都感到了质量无小事”。
(推荐单位:江苏省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12、关爱青少年   “维权”促健康
     一是开展“健康娃娃”比赛。1~3岁的儿童在体格、智力、心理等各方面飞速发展,这阶段也是家长特别关注的时期,为了能从大运动、精细动作及社会适应方面考察孩子的智能发育,保健部从1999年起,每年举办2届健康娃娃比赛,迄今为止,共举办了十四届,有二千余名儿童分别参加了爬行、走独木桥、搭积木等比赛,儿童保健专业的医生们还为广大家长们提供了早教咨询、免费检查、感觉统合训练等服务,最后,每位参赛的孩子都获得了《健康娃娃》证书,并拍照留影,小朋友们在保健医生的关爱下,写下了健康人生的第一页。二是完善保健职能  普及青春期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宣传是保健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近年来,妇保医生、婚保医生深入到常州市各大中院校,进行了青春期知识的讲座,2006年共举办讲座三十余场,受教人数二千余人次,授课内容从青春期常见的心理问题和社会行为特点、避孕节育方法到青春期常见病的防治,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及一对一的咨询,使少男少女们增强了健康知识,提高了自我保健能力。
(推荐单位:常州市妇幼保健院 保健部)
13、开发常州市场健康相关产品网络信息管理系统
为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了让常州青少年和家长在购买健康相关产品时有一个方便、快捷、放心的查询平台,监督二科的青年骨干通过艰辛的探索、尝试,于2006年9月21日正式开通了常州市场健康相关产品网络信息管理系统。这个系统收集了在常州市场上销售的主要健康相关产品,其公布的所有产品均经过二科严格审查,今后,常州青少年和家长只需点击网站,就可以查询到需要购买的产品的经销商有哪些、产品是否合格,极大地便利了常州市民,尤其为需要购买用于身体生长、智力发育类保健品的青少年,提供了便利的保障工具。
这个系统,是监督二科在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开拓创新,对效率更高、惠民利民的监管新模式作的一次有益探索,凝集了二科监督员的智慧和心血。这个系统,为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努力创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创造了条件,起到了教育青少年认识社会、拒绝诱惑、远离危险、防范侵害的积极作用。今后,对这个系统的不断完善和改进,更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监督员们本着为常州青少年和家长服务的宗旨,任劳任怨,默默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和汗水。                      
(推荐单位:常州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二科)
14、落实四项制度  维护民工权益
今年以来,我处在开展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中,创新工作措施,推行四项制度。一是劳动计酬手册制度。向企业发放9.78万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规范民工考勤、计酬、工资支付等行为,成了青年民工的护身符,我处首创的这一制度今年7月在全省推广实施。二是民工权益告知牌制度。所有企业在施工现场醒目处悬挂民工权益告知牌,告知民工享有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工资发放的时间、地点、方式和工资投诉的程序和方式等,疏通青年民工维权的正常渠道。三是劳务人员培训上岗制度。在全省率先编写《建筑业劳务人员常识读本》,对青年民工进行法律法规、施工安全及劳动保护、生活安全等方面知识的岗前培训教育,提高民工维权意识,受到江苏省副省长何权及仇和的肯定。四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按照差别化管理原则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并在全市实质性启动。确保民工工资保障支付。四项制度的实施,较好地维护了建筑业民工特别是青年民工获取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民工的交口称赞。       
(推荐单位:常州市建筑业管理处)
15、建设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构筑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长城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金坛市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根据自身行业和系统实际,通过对本市近三年来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分析,建议在金坛市法院设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2006年4月27日金坛市人民法院商同金坛市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市法院设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通知》,决定在市法院设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充分利用金坛市法院的审判资源配置为全市青少年学生提供法制教育服务,全市共计70多所中小学校可根据教学安排,经与金坛市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联系后,组织学生前往市法院旁听庭审或组织收看39集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电视系列片《与法同行》。自法制教育基地设立以来,少年庭选择典型案件,分别组织了金坛市职业技术学校、第二中学、第三中学等五所学校千余名学生观摩庭审和收看《与法同行》。此外,延伸法制教育基地的服务范围,进学校、上讲台为学生进行法制辅导。针对校园易发事件进行法制教育,在假期前、开学时分别至金坛市金沙中学、第二中学等学校上法制课6人次,听课学生达万余人。今年8月,少年庭筛选了10件已经审理的不同类型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例汇编成册,编写了《失落的灵魂,重生的希望——青少年犯罪思考》一书,作为法制教育基地向接受法制教育的青少年赠送的读本,以案释法。有效预防和减少在校学生犯罪的发生,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推荐单位:金坛市人民法院)
16、设立青少年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机制
2005年以来,我院紧密联系检察职能,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充分发挥我国现行刑法的教育挽救功能,根据恢复性司法原理,立足于检察机关不予批捕、不起诉的职能,通过建立建全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督等手段,建立一个依法、有序的使犯罪人和受害人进入对话状态的“模式”,摸索出一套符合地方实际的轻微刑事案件操作规则:
一是在适用范围上,对涉嫌黑恶势力犯罪的轻伤害案件,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案件,故意杀人(未遂)致人轻伤的案件,累犯再犯的轻微案件,案件事实清楚、犯罪嫌疑人只愿意作经济赔偿但不悔罪的轻微案件等,即使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或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被害人主动要求撤回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追诉,也不应当不捕或不诉。
二是充分保证双方当事人知情权,告知双方有自愿进行协商、和解的权利,并告知双方和解后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三是把握一个原则,规范四个阶段。一个原则是公安机关立案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前,如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进行调解。四个阶段是:在侦查期限内,当事人自愿和解,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在审查批准逮捕期间,当事人自愿和解的,或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检察机关在核实案件性质后,应当以无逮捕必要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在审查起诉期间,当事人自愿和解的、或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检察机关在核实案件性质后,应当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在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当事人自愿和解的、或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检察机关可以建议对被告人适用缓刑。
一年来,我们运用和解机制处理轻微刑事案件4件6人,对青少年轻微犯罪优先适用该规则,达到了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推荐单位:金坛市人民检察院)
17、“54321”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突出司法人文关怀
如何维护那些涉嫌刑事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院创新推出了“54321”做法。这一特色做法受到检察日报、新华日报、江苏法制报等多家媒体的宣传推广。
“5”——“五重视”,即重视对“四法一细则”的遵守情况;重视保障未成年人的知情权;重视对青少年进行思想剖析;重视对未成年人实行轻缓刑保护,依法可不诉的坚决不诉,积极推行简易审和缓刑建议;重视对被告人的法庭教育。
“4”——“四查清”,即查清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年龄,查清犯罪动机和原因,查清犯罪事实和证据,查清有无法定从轻或减轻的情节。
“3”——“三见面”,即与家长见面、与学校见面、与其所在社区见面。
“2”——“二确保”:即确保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确保未成年人犯罪逐步减少。
“1”——“一加强”,即加强挽救帮教,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对社会化行刑的失足青少年实行帮教全覆盖,并从有利于彻底改造的理想愿景出发,坚持“真情、真为、真效”的原则,强化帮教力度,加大感情投入。
(推荐单位:天宁区人民检察院)
18、强化法制教育措施,夯实预防工作基础
预防青少年犯罪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特殊预防,即对犯罪的人通过刑事处罚、非刑罚的处罚方法、教育等手段使其不再重新犯罪,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强化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力度,加大感情投入,践行恢复性司法;二是一般预防,也就是以学校为主阵地,实现从分散型维权到集中型维权的转变,从短期维权到长效维权的转变,从外部灌输向内心感悟的转变,努力普遍提高青少年的法律道德素质,让青少年远离不良行为,从而不违法犯罪。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创新法制教育形式。我院17名年轻干警分别担任了辖区17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组成了阵容强大的“法制宣讲队”,相继开展了签订“平安班组公约”、组织“法庭现场旁听”、“普法知识冲浪”、“公诉进校园”,“法律夏令营”等活动,创立“互动激励模式”、规划“机动授课方案”、建立“专项跟踪教育”等活动。多年来,我院干警累计为在校学生上法制教育课200余场次,听课人数达20余万人次。
二是为学校系统学习的需要编写法制教材。去年,我院自行编写了《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一书,编辑、出版了《为了明天──青少年维权专辑》期刊、印制有关维权宣传材料赠送给学校。
三是抓住普遍性诱发因素,及时开展针对性法制教育。在办理案件中,我们发现沉迷于网络游戏是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老师和家长都深感困扰。向所有辖区学校发出了“青春自护——远离网络大行动”的号召,并精心选择典型案例,深刻地剖析了被告人的犯罪根源,对网络的危害性进行了警示教育。
四是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纳入院科技强检的整体部署中,提出了信息化建设思路。开通了“青少年维权热线”和“青少年维权”网站,及时听取社会各界的控告、举报、求助,为青少年及其师长解答法律疑问,提供法律咨询,依靠网络优势,有效地推进了载体升级。
(推荐单位:天宁区人民检察院)
19、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心理矫治措施
大多数犯罪的未成年人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心理疾病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是非判断、行为选择、后果预测等能力。要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必须充分认识他们身上存在的不良心理及其危害,以矫治和消除不良心理为重点,从“心”抓起。
我院有效落实未成年人心理矫治措施,定期组织业务骨干进行社会学和犯罪心理学方面的培训,对一些徘徊在涉案边缘的“问题少年”,联合学校老师和家长、同学,不定期进行跟踪帮促,交流谈心,触其警醒,悉心实施预防式的心理矫正。对已涉罪的“失足少年”,我们深入了解其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观动因、思想发展过程以及学校师生、邻居等对其的评价,形成综合的心理分析报告,在法庭发表公诉词时进行宣读。
建立“心理矫治”工作室,专门聘请国家级心理咨询师汪小西老师为顾问,积极尝试在犯罪个体帮教中引入专业心理矫治手段。有针对性的对两类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矫治”:一类是生活环境特殊,世界观、人生观严重扭曲的少年犯;一类是虽然有着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却走上犯罪道路的少年犯。除此之外我们尝试定期请心理咨询师到看守所为少年犯举办心理知识讲座。目前,此类讲座已举办了3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并且该做法日前已被《检察日报》专版刊登,引起广泛好评。
在一般人的眼里,检察官这一词汇代表着铁面无私、刻板威严,然而,在溧阳市检察院却有这么一群检察官,他们对青少年维权事业情有独衷,用真情与爱心毅然挑起维权重任,他们的倾情关爱、悉心呵护一次次挽救了失足青少年,为原本冷色基调的检察工作抹上了一层柔和的光环。
(推荐单位:溧阳市人民检察院)
20、努力提高外来务工青年素质 切实加强维权工作
不断发展的城市建设,需要越来越多的建设者。目前务工青年已成为我单位建设大军中重要的力量,然而这一群体普遍具备这样一些特征:大都来自农村,家境贫寒,文化水平低,缺乏专业技术。我单位团总支配合行政,把解决务工青年工作、生活上的诸多问题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努力维护好他们的权益。在提高务工青年的素质方面,采取了多种做法:一是做好务工青年的思想工作。引导其改变陈旧观念,摈弃自卑心理,树立自信。二是建立个人继续教育档案。每位务工青年都有自己的个人继续教育纪录,单位对其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制订学习培训计划。广泛进行调研,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和学习需求,因人而异制定适合个人发展的学习计划。四是实践锻炼:安排师傅对他们进行指导帮助,促使他们提高技能水平;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提高其岗位争先的意识,增强实际操作能力。五是总结评比:在务工青年中,年底组织一次素质评比活动,对排名在前的个人给予较高的物质奖励。通过这些措施的落实,两年来98名务工青年不仅提高了业务水平,同时增强了自身的综合素质,为公司发展和城市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推荐单位:常州先达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1、“五个一”工程推进社区和谐稳定
为了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加强对社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我院成立了圩墩社区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心,旨在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确保社区的稳定。中心成立以来充分利用寒暑假期间青少年放假的有利条件,开展社区青少年法制教育“五个一工程”,通过举办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努力为社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法制环境。
“五个一”工程利用中心教育阵地,根据青少年自身的特点,为社区青少年量身打造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教育活动。主要内容有:举办一场法制报告会,聘请有关人员为社区内青少年作专题法制辅导报告,结合实际案例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观看一场法制教育影片,通过艺术的手段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提高法制意识;举行一次法制教育征文活动,联系自身感受揭示周围违法、学生违纪现象的恶果;组织一次法律知识竞赛,以期有针对性地丰富学生自身的法律常识;表演一台法制教育文艺晚会,通过寓教于乐的形式,促进社区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中心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制度,制订了详细的工作措施,以推动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向纵深发展。
在我院与圩墩社区的共同努力下,上述各项活动均得到成功举办。两年来,该项工程共教育青少年人数达千余次,促进了社区青少年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的提高,有效预防了社区青少年违法犯罪,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连续三年均保持了青少年零犯罪的纪录,受到社区群众的普遍欢迎。
(推荐单位:戚区人民法院)
22、实行未成年人缓刑听证制度  推进维权制度创新
戚区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维权的制度创新,大胆推行未成年人缓刑听证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审判和矫正的有效衔接。
实施缓刑听证制度,作为刑事审判中的一种尝试,制度的规范十分重要。为此,我院对听证参加人员、听证的主要内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参加人除了公诉人、辩护人外,主要由法院邀请未成年被告人的邻居、所在社区的领导、居民、辖区民警、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参加听证,如果其无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则由未成年被告人所在村、居委会依照法律规定,为其指定监护人。
对缓刑听证我院严格遵循“具有悔罪表现”和“不致再危害社会”这一标准。主要从家庭情况、自身表现、周围环境等几个方面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被告人的一贯表现。一方面是其平常表现,主要包括在学校是否有前科、劣迹或受过表彰等优良表现,与家人、朋友、同学等能否和睦相处,是否有不良习惯和嗜好。另一方面对自己犯罪后是否有悔悟、反省等;二是导致被告人犯罪的原因。三是因犯罪所造成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群众对之是同情、理解,还是深恶痛绝;四是是否具备监管条件,考察其家庭和社会是否有监督、教育、矫治条件;五是适用何种执行方式有利于对被告人的改造。六是判断被告人是否存在重新犯罪的可能。
在实践中,我院除对本地未成年人实行缓刑听证外,还积极探索外地未成年人的缓刑听证。今年我院刑庭审理了一起安徽籍16岁被告人抢劫案件。根据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可以考虑适用缓刑,但由于被告人家在外省,对其个人及家庭情况不清楚,故对该被告人是否具有再犯危险性无法正确的评估。为此,审判人员委托该被告人户籍地的区社区矫正机构对被告人进行了全面、综合的社会调查后,对该被告人适用了缓刑。宣判当日,审判人员又邀请社区矫正机构提前介入,由社区矫正机构作为被告人上诉期内取保候审期间的保证人,对被告人进行监督。在判决生效后,还为该被告人落实监管帮教小组,及时移交社区矫治。这对探索如何对外地未成年被告人正确适用刑罚和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推荐单位:戚区法院)
23、今天做诚信小公民  明天做诚信纳税人——青少年税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
普及税收宣传主题教育,能帮助青少年从小了解税法,知道税收的职能、特性,正确理解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质,正确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我校每年四月份开展的税收宣传活动增强了学生们对依法纳税的了解,更让学生们感到税收联系着千家万户,联系着每一个人。
      2005年4月,我校与税务局合作开展了税法知识竞赛、税法宣传书画比赛、小记者税收采访活动,并举行了隆重而热烈的授牌仪式。仪式上,税务局的领导希望同学们在学习了宣传单上的税法知识后,都能做一名小小税法宣传员,向父母、亲人、朋友宣传税法知识,让更多的人都能自觉纳税,诚信纳税。全校学生今天做诚信小公民,明天当诚信纳税人。校领导号召全校学生向父母、朋友、身边的人宣传税收知识,当好小小税法宣传员。部分学生也谈了学税法、知税法、懂税法、宣传税法的切身体验,倡议同学们在学习了的税法知识后,都能做一名小小税法宣传员,向父母、亲人、朋友宣传税法知识,让更多的人都能自觉纳税,诚信纳税。
    2006年4月,常州市国税局城区税务分局、常州市地税局第二税务分局的叔叔阿姨参加了隆重而热烈的授牌仪式。在五年级开展了知税法、懂税法、说税法——现场观看税收动画及问答活动,税收动画诙谐生动、寓教于乐,现场抢答紧张激烈,可以看出同学们已经掌握了初步的税收知识;税法知识竞赛;“税收连着你我他”征文比赛;诚信纳税家长调查问卷活动等,活动得到了家长和学生的大力支持。
(推荐单位:常州市觅渡桥小学)
24、安全记心中——校园安全教育系列活动精彩纷呈
1、“学会走路,珍爱生命”暨交通安全教育周活动。3月28日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结合我校提出的“学会走路”的要求,在全校展开了“交通安全教育周”活动,以“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主题,通过校本课程——安全大本营向全校同学发出“珍爱生命,从学会走路做起”的倡议,组织学生家长观看了“遵守交规、尊重生命”的图片展。还组织小记者们拍摄下近日放学后同学们过马路、等车时违反交通规则的情景,在红领巾电视台进行曝光。在举行联合早会时约请交警为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2、成长路上安全相伴。四(1)班的同学给大家猜交通标志,还表演了汤一骁自编的安全儿歌和梁婧涵创作的《吉祥三宝》“安全版”,用孩子们独特的视角和生动有趣的形式宣传了安全的重要性。王校长就最近学校出现的安全隐患对全校同学进行了教育,引导大家自己的言行,不做危险的游戏。中午,学校还组织全校同学收看了安全教育片——交通安全、校园安全。教育片通过生动的动漫故事让同学们在笑声中领悟了遵守安全的重要!
3、安全用电,从我做起。请来常州市供电局的志愿者们为同学作“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讲座。志愿者陶哥哥简要介绍电的知识,播放短片,介绍了哪些物体是导体,会导致触电,在日常生活中注意哪些事项来防止触电。最后,为大家介绍触电后的急救知识与方法,并现场演示和学习心肺急救法。志愿者们还向同学们分发了安全用电的宣传图册。
(推荐单位:常州市觅渡桥小学)
25、关爱生命的每一天——一堂特别的防火安全教育课
2006年暑假,台风“格美”过后,人类在感受灾害性天气所带来的磨难时,更应懂得生命的宝贵;而作为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在生活中更应具备应对突发灾害的力量。为了让广大同学树立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对火灾的认识;恰逢暑期夏令营,我校邀请到常州市安居防火培训中心的陈主任和孙副主任,由他们就“防火、自救”给大家上了一堂特别的防火安全教育课。
课上,教官们除了给大家讲解有关用火安全、火场逃生等实用性理论,他们还让同学们看了相关视频,更是注重和学生互动及实践操作。同学们听得津津有味,表现出强烈的责任心。很多同学都在反思着自己或家人的行为:爸爸有没有躺在床上吸烟的习惯,妈妈是不是好用热水烫煤气罐……更让大家紧张激动的是下午实战演练。面对火警,在带队老师疏导下,所有师生在最短时间内都安全逃离现场;上午还在学灭火器的使用,下午一个个都拿起灭火器扑向明火……
(推荐单位:常州新桥中学)
26、“世界无童工日”宣传月主题活动
为纪念6月12日“世界无童工日”,广泛深入地宣传《劳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2005年6月12日至7月12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妇联、团市委、市总工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世界无童工日”宣传月主题活动,期间并组织开展了贯彻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此次活动有如下特点:1、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到位,参与人员广泛,现场气氛热烈。我们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并在大型商城等人流量多的公共场所拉横幅、造声势、发布项目活动的有关信息,现场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使广大用人单位,特别是私营业主、个体工商户能深刻认识到使用童工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性,使劳动者增强了维权意识。2、活动内容丰富。有现场咨询、对各类对象的采访、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及执法检查。3、执法检查效果明显。由于宣传发动工作到位,在“世界无童工日”宣传月活动期间,举报违法使用童工占查处案件6成以上,违法企业逃避检查,逃避处理现象减少,存在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都能主动接受行政处罚。专项检查活动共检查用人单位698家,涉及劳动人数5万多人,查出用人单位违法使用童工16人(其中女童9人),受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13家。此项活动得到了世界劳工组织的认可,同时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检查活动先进单位。
(推荐单位:常州市劳动监察支队)
27、加强培训,改善制度,维护青年职工权益
常州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有着五十年历史的老企业,自2004年改制后人员精减,员工大多是青年人。为给青工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氛围,满足他们强烈的求知欲,公司开设多种培训班,利用施工间隙时间脱产培训或者进行在岗培训,充分保障了青工的学习权。对通过努力考到与工作相关的中高级证件者公司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鼓励他们立足岗位成才。今年自学大专本科等学历的有数十人,考取各种岗位证书的有四十余人,在给公司提供智力支持的同时自身也获得了较好的较大的发展机遇。
另外,青年职工由于刚参加工作没有多少积蓄而且面临买房成家等实际情况,很多人会遇到很多经济上的困难。以前的工资制度是论资排辈,同工不同酬,不利于调动其积极性。改制后,团委配合公司行政对完善工资制度这一课题进行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青年的意见,制定出台了更加切合实际的工资方案,如确定更合理的晋升机制,进行三工转换;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员工的,下年度工资晋升一级;愿意到一线施工的,工资随着岗位的变动而变动,实现岗变薪变,这样,从工资制度上对青工的权益进行了保障,同时大大激发了他们的干劲,对公司和个人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推荐单位:常州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8、享受良好的权益,构建绿色天空  全力维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打工潮催生了成千上万的“留守儿童”,他们已经成了一个孤独的社会群落,他们是儿童中的伤心一族。这些“留守儿童”的父母放弃了自己对子女监护的职责和教养的义务,在得到一份活保障的同时失去了对孩子最佳的教育时机,学校也就成了这些留守孩子重要的精神家园。
一是利用“家长学校”等有效形式和途径,教育家长拿出更多时间与“留守”家乡的孩子及老师沟通,同时,督促暂时代理人关注孩子们的心理健康。每学期末评选出优秀家长,并努力推广他们的经验。二是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系列活动。老师主动和留守儿童进行倾心交流,教育他们学会自理、自尊。定期通过法律讲座和板报橱窗教育孩子们学会自我保护。三是和镇司法部门联合建设了“未成年人维权服务中心”,并开通了心理咨询服务热线,积极推动“青少年维权岗”走向社会。引导孩子主动和校外辅导员展开思想交流,对孩子们提出的问题,及早及能地解决。四是红领巾电台开设“法律面对面”栏目,由学生亲自主持,接受学生在生活中涉及的各方面的问题,由老师进行专门的辅导讲座。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评比活动,队员们写法律小剧本,排演法庭戏,写模拟活动实践心得。
(推荐单位:金坛市洮西中心小学)
29、规范涉少案件的审判程序
2006年,根据涉少案件的特点,率先在全市法院系统研究出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流程规则》、《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审判流程规则》。二类涉少案件审判流程规则的实施,将我院少年庭多年来积累、探索的维权举措形成规范化体系,使每一件涉少案件中的未成年人都能受到平等而有效的保护。全国各地法院对涉少案件的审判流程都在进行积极的探索,但至今尚未形成成熟而详细的规则,更无刑事和民事的分类规则,因此,我院对涉少案件的审判程序作了大胆尝试,应该说具有一定的独创性。
       (推荐单位:天宁法院少年庭)
30、在辖区内成立青少年法制学校
自2005年以来,我院少年庭先后在清凉社区、永宁社区、青龙新市民公寓成立了三所青少年法制学校,将青少年维权网络向社区辐射,通过聚合法院和社区的合力,利用社区贴近基层的优势,通过开展一系列法制宣传活动,提升社区居民特别是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同时,将判处缓刑的本市籍少年犯送至青少年法制学校矫正,由社区法制辅导员和法官共同对其进行改过自新教育。
(推荐单位:天宁法院少年庭)
31、建立涉少案件联络员制度
2006年,我院聘任辖区内各街道的司法所负责人及三所中学的校级领导为涉少案件联络员,协助法院审理涉少案件。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开庭前由联络员对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查清未成年人犯罪的个人表现及家庭情况,并提出量刑建议,对判处非监禁刑的少年犯进行帮教,即既当调查员,又当帮教员,既赋予其义务,又具有一定权利,提高了联络员工作积极性的同时,也促使少年犯的社区矫正工作能更好地得到少年犯家长的配合和支持。在审理涉少民事案件时,由联络员为未成年人提供诉讼指导和帮助,并协助未成年人优先申请慈善基金和办理低保手续,保障未成年人的正常学习和基本生活。
(推荐单位:天宁法院少年庭)
32、涉少案件特殊陪审员制度
2006年,我院报请区人大任命了三类特殊陪审员,在审理涉少案件过程中,根据未成年人的不同特点,确定相应的人民陪审员组成,使帮教活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由共青团干部、社区干部、心理咨询师分别对有人格缺陷、来自问题家庭、心理扭曲的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庭审教育和庭后帮教。去年,少年庭在我市首次将心理咨询师引入对未成年被告人判决后的帮教中,取得了良好效果。为了更好地发挥心理咨询师的帮教作用,克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公开审理对心理咨询师开展工作的限制,我院少年庭将心理咨询师聘任为人民陪审员后,可以使帮教工作在庭前、庭中、庭后三个阶段都能合法而顺利地进行,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又取得了新进展。 
(推荐单位:天宁法院少年庭)
33、学生申诉委员会——维权服务主阵地
为了更好的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建设安全、文明、和谐校园。我校成立学生申诉委员会,让学生通过这一渠道,享受、维护自身权益。
在争创过程中,学生申诉委员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成为学生维权的主阵地。我们学生申诉委员会由校法律顾问、德育领导小组成员以及校学生会主席、权益部成员等组成,主要负责收集、汇总、反馈学生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特别是学生因为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时,帮助学生了解处理程序,就处理结果进行申诉等。
成立以来,已累计接受学生反映权益问题127条,及时向有关部分、专业系部反馈意见,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并为多位受处分同学本着教育的目的,重新调查证据,展开程序式讨论,对学生实行从轻处理。
(推荐单位:常州刘国钧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34、阳光工程  温暖留守孩子的心房
随着时代的发展,外出务工人员不断增加,留守儿童也越来越多。这些孩子平时缺少父母的关爱,往往成为学校的一些问题儿童。为了让他们也能茁壮地成长,学校今年把留守儿童作为关爱的重点对象,开展了以“阳光工程”为主题的系列工作。
1、展开调查,统一管理。这项工作从班级调查统计开始了,每个班主任都积极地到班里做好留守学生的统计工作,针对留守儿童的不同特点进行分类、分析,形成初步的活动研究资料,这样就利于今后工作的有序有的的开展。
2、经验交流,博采众长。有了调查统计后,班主任对这些学生的管理也有了自己的计划。但是个人的力量毕竟有限,方法也比较单一,为了能博采众长学校组织了“关注留守儿童”的教育沙龙。在沙龙上,各位老师畅所欲言,尽情展示自己在关注留守儿童方面的经验。
3、关注生活,见证进步。 “众人划桨开大船”,关爱,宽容,赏识,激励……老师们的优秀经验便在我们的留守儿童身上得到最好的体现。我们走进了这些学生的生活,面对这些孩子的错误,我们少了大声的呵斥,多了耐心的辅导、细心的教导。在我们的努力工作下,我们见证了孩子每天拥有的一点点的进步。
(推荐单位:河头中心小学)
35、“树立质量意识 争做质量卫士”—— 市二十四中学与质监局共建活动
2002年,市二十四中在常州市质监局的大力支持下,建立了全省质监系统第一家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共建基地,前后培养了近50名质量小卫士。为培养青少年从小树立质量意识,常州质监局在二十四中设立“质量投诉箱”,并向全校青少年学生发出了“争做质量小卫士从我做起”的倡议,鼓励他们收集有关不合格商品信息,利用质量投诉箱反馈给校青少年维权岗。邀请他们走进校园,向同学们介绍质监工作的内容、讲授日常生活中的质量知识,深化青少年的质量意识。重点开展眼镜、学生食品、校服等产品的质量检测工作,组织有质量小卫士参加的产(商)品执法检查、质量技监服务社会调查。计量所工程师与学生现场开展了“辩识鬼秤,我来维权”的青少年现场辨识鬼秤讲座活动,使孩子们对计量与测量产生了浓厚兴趣。这些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活动,有效地调动了我们青少年关心维权共建,参与维权共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了我们的社会实践能力。06年12月25日,我校马韵文等21名同学将光荣地成为新一任的质量小卫士。这些“质量小卫士”聘期为一年,将参与质监的有关工作和社会活动,通过多种多样的活动来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多年以来,我校依托常州市质量技监局的专业职能,共同关注着未成年人成长的质量环境和全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共同倡导把道德建设和质量诚信意识结合起来,主动而有创意的开展青少年维权共建活动,取得了突出的成效,在2006年8月获得“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推荐单位:常州市第二十四中学)
36、将爱洒向每一个——花中“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之关爱小分队
今年以来,根据学生的自身特点及周边的环境,通过常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我校学生申诉委员会牵头及组织,成立了以学校团委、德育处负责人及离退休教师为主的关爱小分队,积极开展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活动。
关爱小分队的主要任务是:对学校中那些品行极端恶劣且濒临于犯罪边缘的学生进行校内老师教育校外离退休教师监督;经常对校周边的网吧、游戏厅进行抽查督促学生不要进入不该进的场所;对有过激想法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辅助。
关爱小分队的成员发扬花中人的六种精神(乐于奉献的精神,爱岗敬业的精神;吃苦耐劳的精神,合作进取的精神,务实创新的精神,永不言弃的精神),在工作中做到“六定”:定制度;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定内容;定方式,同时以“六心”来开展工作即诚心、爱心,关心,耐心,恒心,热心,用一颗诚心来帮助每一位学生,关心每一位需要帮助的学生,热心为每一位有困难的学生解忧,用爱心来温暖那些曾受到伤害的学生,对那些经常犯错误的学生抱有耐心,更有恒心相信他们这些学生一定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关爱小分队每一位成员所付出的努力与汗水也换来了问题学生的转变,已成功帮教三位学生,分别是小计、小文、小田。并且得到了这几位学生家长的高度赞扬和万分感谢。
(推荐单位:常州市花园中学)
37、远离校舍装修污染  免费检测空气甲醛  
很多中小学、幼儿园会利用假期新建、翻新校舍,通常是施工刚结束就投入使用,甚至是边开学边装修。改善教学环境本是件大好事,但假期装修的校舍工期紧,工艺简单,更新的课桌椅的甲醛释放量会比较高,青少年们是否存在受到室内装潢污染的危害?为此,常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10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新装修校舍免费检测室内甲醛含量的活动。
按照国家《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要求,学校装修和家庭住宅装修一样,属于一类民用建筑工程。我所专业检测人员上门对9个学校的学生教室、教师办公室、综合性教室三类区域分别进行了检测,结果发现合格率仅为44%。室内装修中,甲醛主要产生于以下几个方面:室内装饰装修所使用的胶合板、细木工板、中密度纤维板、刨花板和饰面板等人造板材;人工板制造的家具;壁布、壁纸、化纤地毯、泡沫塑料、油漆和涂料等。学校教室由于装修简单,平时开窗时间最长,所以整体情况最好,仅有一个教室由于是新装修,新桌椅造成了超标。教师办公室及综合性教室大多由于采用人造板材较多以及通风、装修复杂等情况存在,造成超标情况较为严重。
对新校舍投用前进行空气质量检测,来确保孩子的身心健康不受影响,我所此次活动受到了各方面的极大关注,短短4天时间就有9家进行过新装修的学校前来报名。从检测情况来说,我们觉得以后有必要不断推动这项活动的深入展开,从而提高学校的健康环保意识,改善青少年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推荐单位:常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38、“整体争创,全面维权”的新思路
常州中院在今年全市少年审判工作推进会上提出“整体创建,全面维权”的新思路。“整体创建、全面维权”是指人民法院以整体争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载体,在争创活动中充分发挥法院的各项审判职能,从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立案、审监等方面全方位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开展整体创建、全面维权,具有深刻的政治意义和现实意义,主要做法有:
1、在程序上突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在立案、审判和执行等司法环节上要主动为未成年当事人提供必要的司法保护手段,优先立案、优先保全、优先审理和优先执行,充分保障其诉讼参与权。
2、在实体上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审判中侧重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存、学习、就业、成长权利,坚持“少剥夺多给予”的原则,对犯罪的未成年被告人依法从轻减轻判处刑罚,符合缓刑条件的尽量适用缓刑。
 3、坚持寓教于审,加强思想疏导。选择熟悉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善于开展思想教育的审判人员或陪审员审理涉少案件,采取适应青少年特点的审判方式。 
4、坚持人性化司法,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在审判中充分体现对未成年当事人的司法关怀,审判场所的设置,审判组织的组成,审判作风和态度,审判方式,审判时机的选择都体现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呵护和宽容。
 5、防止就案办案,注重办案的社会效果。通过司法建议等方式纠正改造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各种社会家庭因素,并通过诉讼调解化解各种纠纷和矛盾,努力创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和谐环境。
6、拓展审判职能,扩大维权渠道。扩大青少年维权工作的覆盖面,维权热线电话和信箱,开展院校共建,由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开展法官进社区等活动。
(推荐单位:常州中院刑一庭)
39、整合司法资源,开辟“绿色通道” 
为了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地减少司法程序过长对未成年人成长产生的不利影响,2005年6月,我院与公安、法院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为那些居无定所、学无定校的外地未成年人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一年多来,所办20余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钟楼区公检法三家单位,均尽量缩短办案期限,寓速于案,严格按“实施意见”约定的时间办理案件,平均办案时间缩短了49%。这种迅速、简约的办案流程,有效地维护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我院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深入开展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
(推荐单位:钟楼区人民检察院)
40、关爱新市民,维权新举措
为预防和减少外来人口及其子女犯罪,有效提高外来人口及其子女的法制观念和文明程度,2005年3月,我院青少年维权岗在钟楼区蓝天第二学校建立了新市民法制教育培训基地,并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举措:1、在该校设立法制副校长,定期与钟楼区教文局召开联系会议,制定培训计划;2、集中培训,加强普法,做到“五个一”:有一个容纳50人以上的学习场所;有一名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检察官定期开展法制讲座;至少每50人拥有一套法律学习教材;每个班级推荐一名教师联络员;每一季度召开联络员会议;3、结合办案,寓教于审,组织学生到少管所参观、观摩庭审,同时还开设“家长课堂”;4、定期走访、举办座谈,及时了解青少年的家庭情况及思想、学习、生活等状况,不断修正和完善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推荐单位:钟楼区人民检察院)
41、驻监检察院和常州监狱联手:刑期变学期  浪子欣回头
常州监狱常年关押7000多名服刑人员。其中28岁以下的青少年罪犯有2600余人,这些服刑人员刑释后,没有一技之长,难以就业,成为社会不稳定困素,有的又重新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由于监管工作的封闭性很强,服刑人员单凭个人的力量难以学到职业技能,少数服刑人员因而情绪低落,感到前途涉茫。为此我院配合监狱在服刑人员中开展学习职业技能活动,使刑期变学期。
多年以来,我院与监狱联手办学,由监狱技术中心派出工程师每周两个晚上教授青少年服刑人员学习电工、钳工、车工等职业技术。为了保证学有成效,我院与社会劳动部门联系,监狱提供给他们机械基础、电工、钳工、车工和电工工艺学等书籍、以及教学光盘,还提供零件毛坯,由经验丰富的师傅带领他们实习。对学习达标者,监狱及时请溧阳职业技术鉴定部门组织考试。目前已有300人参加了职业技能培训,其中有96名服刑人员拿到了不同工种的全国通用的资格证书。
拿到证书的服刑人员走上社会后,就业状况完全改变,刑释人员刘某出狱后在张家港一家不锈钢厂就业。由于技术硬、表现好,很快当上了车间主任。现在是有了住房、还开上了小汽车。同时监狱附近的社会厂家主动到监狱联系商量能否将刑满的有职业资格的服刑人员全部推荐到他们厂里来工作。
自从开展了“刑期变学期”的活动后。极大的促进了服刑人员的改造积极性,目前罪犯的改好百分比在95%以上。《常州日报》也进行了报道。
(推荐单位:常州市社渚竹箦地区人民检察院)
42、积极探索 寓教于审
近年来,我院刑庭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立足审判,紧紧围绕“延伸审判职能、实现全面维权”的工作思路,充分保护青少年自身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庭审教育方面取得初步成效。
    刑庭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发挥刑事审判的教育、挽救功能,坚持正确适用法律及量刑的个别化原则,依法维护权益,实现刑法目的。通过庭前调查,审判人员及时掌握了被告人犯罪的原因、悔罪表现及家庭情况、从而在庭审中,审判人员有针对性的会同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等诉讼参与人,从不同角度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教育,形成合力,使其产生悔罪心理,不再重新犯罪。同时审判人员还根据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特征,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紧张、害怕的心理因素,使其能袒露心声,勇敢地面对,吸取教训。实践中,针对宣判后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效果不佳的现实(特别是对判处实刑的未成年被告人,在宣判后教育的效果尤为不佳),刑庭大胆创新,重心前移,推出在合议庭合议后根据庭审情况先定罪,休庭后再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的新模式,根据未成年人的悔罪表现再进行量刑,使法庭教育达到更好的效果。
(推荐单位: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43、发挥工商职能,维护青少年人合法权益
2006年以来,按照团市委和市局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我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认真履行职责,多管齐下,依法加强对网吧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管理、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做出积极贡献。
一、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百日整治集中行动”。应上级号召,我局用三个多月的时间对辖区内的黑网吧和非法游戏经营场所进行集中整治。对网吧、游戏室严格履行事后监管,实行重点监管、建立日常巡查台账,做到户户有登记、家家明底细;在“百日整治集中行动”中,共出动工商干部106人次,共检查网吧38家,查处黑网吧1家。并对以前被查处的黑网吧进行了“回头看”,对 “死灰复燃”的再次予以取缔。
二、严格市场准入。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印刷业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对企业和个体户申请经营文化、娱乐行业的,严格实行前置审批,坚持条件,对未经审批或未取得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律不核发营业执照。二是重点对经营电子游戏、音像制品经营场所、电子软件及出版物市场的企业和个体户进行检查,对许可证不齐或擅自涂改、转让、出租营业执照的,进行了严厉的查处。 
(推荐单位:常州工商局钟楼分局)
44、开展护花行动  争当护花使者
北大街派出所地处市中心,辖区内有中小学校5所,在校学生达7000余人,针对这一特点,派出所充分发挥执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将在校学生的安全和教育作为青少年维权工作的重要,切实开展维权行动。2000年在全市公安系统首先推出了“护花行动”,号召全所民警争当“护花使者”。一是与辖区5所学校相继成立校际联谊会,签订了“手拉手”协议;二是开展“手拉手共创安全文明校园”、《“阳光一夏”七一暑期法制宣传周》等一系列活动,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安全防范、禁毒教育;三是向学校派驻法制宣传员,通报公安方面近阶段关于学生违法犯罪及不良倾向的信息,共商防范措施;四是建立校园警务室、设立老丘热线,强化学校与派出所的联系;五是与学校、居委会开展共建,组织“假日小小志愿者”参与社会实践;六是积极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极大地净化校园良好的教学环境,有效地遏制了不良诱惑对学生的影响。护花行动以来,派出所始终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与派出所日常工作紧密联系,将“青少年维权岗”行动纳入到社区警务战略中,努力为青少年营造健康向上的学习、生活环境,受到辖区在校师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推荐单位:北大街派出所)
45、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
市拘留所以依法行政、文明管理为核心,以法制教育为重点,摸索建立起了一套特色鲜明、成效显著、自成体系的被拘留人员教育模式。
该所充分利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的优势,积极开展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活动。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利用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先后邀请人大、政协、妇联、团市委等社会团体以及被拘留人员家属来所做好青少年规劝教育工作。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展板、在押人员现身说法及课堂传授法律知识,使青少年受到了较好的法律知识教育。
针对青少年犯罪增多的问题,该所积极延伸法制教育触角,专门派出法律宣传员,利用空余时间深入中小学校,先后对3000余名师生进行了普法教育。其中,针对我市被拘留人员中外省籍人员及法盲较多的特点,深入外来人员子女就读的学校,组织开展了“小手牵大手”的专题法制教育活动。针对不同季节及不同年龄阶段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教育,使孩子们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让孩子来影响自己的父母,进一步扩大了法制教育的影响力,将法制教育延伸到社会最基层,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推荐单位:市拘留所)
46、做维护交通秩序的“小交警” 营造安全健康的学习环境
交巡警支队天宁大队中山门岗亭辖区内有两个小学,分别是局前街小学和博爱路小学。针对两所学校上学、放学时交通拥堵现象,该中队把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与交巡警日常工作紧密联系,在两所学校开展了争当“小交警领队”活动。该中队与两所学校商定,由学校每天出8名学生作为路面“小交警领队”,这些“小交警”每天穿中队提供的小制服上路“执勤”,主要任务是在学校附近一个指定地点将来上学的学生整队带入学校,同时劝说接送学生的汽车不要乱停乱放,有序等候,“小交警”每天进行轮换,活动开展以来,全体学生基本上每人都当过“小交警”,在维护交通秩序的同时,也起到了向学生家长宣传交通法的作用,增强了学生家长的遵守交通法的意识,基本解决了两所学校交通拥堵问题。该中队还编写了一套安全宣传讲座资料,以“五进”为载体,每月两次走进辖区中小学校开展讲课、展图、座谈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积极营造交通安全宣传氛围,使中小学生从小培养文明交通意识和安全出行的交通习惯。
(推荐单位:交巡警天宁大队中山门岗亭)
选票见附件
 

主办单位:共青团常州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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