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干部的管理和考核 |
发布日期:2004-04-06 |
团干部的管理,以同级党组织为主,上级团组织协助管理。各级党委在任免、调动同级团委书记、副书记时,应先征求上一级团委的意见;各级团的组织对下一级团委领导班子成员有教育、培养、考察的责任,对他们的任免、调动应向其所在地区和单位的党组织提出建议。各级团组织要克服畏难情绪和无所作为的状况,切实承担起协管职责,与党组织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加强指导、检查、协调和考核,积极主动地沟通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党组织配齐配强各级团的领导班子。 团干部的考核,要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团的工作为主要内容,按考核对象的岗位职务要求,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重点考核团干部的政治立场、思想素质、政策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坚持走群众路线,把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结合起来,通过个别谈话、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和调阅工作文件等方法,客观、准确、全面地掌握团的领导班子的情况,为干部的使用和领导班子建设提供依据。要改进对共青团工作的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自身总结、领导评价与社会评判、青年检验有机结合的评价体系,努力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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