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9月17日下午,常州市青少年维权中心召开专家委员会座谈会,首批获聘的10位专家刘震、季卫东、杨润桂、孔匡建、王瑞文、欧苇、赵永和、刘海荣、谈立峰、沈国方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未保委副主任、市未保办主任、团市委副书记沈海斌首先向专家们介绍了常州市青少年维权中心及专家委员会的基本职能,通报了维权中心成立2个月以来的运作情况,并就今后一阶段专家委员会的工作提出了建议。他希望各位专家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认真了解青少年需求、倾听青少年呼声,针对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为维权中心提供新思路和新方法,在中心发展、政策咨询、理论研讨等方面充分发挥智囊作用。 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问题,是在座各位专家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常州市心理卫生中心主任王瑞文说,在全国3.4亿17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中,至少3000万人有各类学习、情绪和行为障碍:中、小学生心理障碍患病率为21.6%至32.0%,突出表现为人际关系、情绪稳定性和学习适应方面的问题;大学生中,16.0%至25.4%的有心理障碍,以焦虑不安、神经衰弱、强迫症状等为主。近几年,青少年的心理问题呈上升趋势。王瑞文提出,在学校中开辟心理咨询室、配备专职心理老师已非常迫切。建议学校真正办好“家长学校”,传播科学的心理辅导方式、宣传正确的家长教育模式,让学校、家长与孩子一起健康成长。市心理学会副秘书长孔匡建、常州工学院教授沈国方分析了青少年的心理问题具有普遍性的成因:家庭对孩子过分溺爱,孩子就不会自主;对孩子干涉限制过多,孩子的自控行为就差;教育中过度重视身体、智力,忽视心理、性情的发展,就会导致孩子情绪饥饿,应该在教育上做些补救。 开展好法制教育及自护教育,是当前青少年维权工作的热点和难点,也是专家们一直在思考的问题,天宁法院政治部主任季卫东对此感触很深。他说,作为一名从事了近10年的未保工作的法官,他在现实生活中很少看到青少年能运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他建议市青少年维权中心重点要针对学校、社区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要编写自护教育手册、制作相关光盘广为散发,要进一步加强教师的法制教育,因为有些校园侵权事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老师不懂法造成的。专家们一致认为要加大对学校教师的法制教育,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学校保护的水平。市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刘震谈了自己从事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深刻体会。他说,作为法制副校长去给学生上课,不宜过多地讲具体的法律条文,一是太枯燥,二是孩子理解不了。而是要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用实例来教育学生,让学生知道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可以做,才会收到较好的效果。 以务实的作风和扎实的手段,在职能工作中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是专家们的共识。江苏省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支队副支队长杨润桂介绍了质监局与二十四中开展的“质量小卫士”的活动情况。他认为,让青少年直接参与“3.15”市场检查、“光明工程”(查眼镜片质量)等社会实践,在活动中学会自我保护,是维护青少年权益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之一。他还表示,质监系统会全心全意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绝不允许假冒伪劣产品坑害青少年。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欧苇说,目前,青少年消费者在侵害消费者权益投诉中的比例并不高,但这并不意味着维护青少年的消费权益相对次要,今后仍然要十分重视对青少年这一类特殊消费者群体的健康消费意识教育,在遇到消费侵权问题时能用法律的武器及时保护自己。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二科科长、副主任医师刘海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科科长、主管医师谈立峰说,维护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首先还是要有一个健康的体魄,作为卫生监督、疾病预防工作者来说,要从正面向学生宣传疾病预防知识、监督校园食堂、教室等卫生安全工作,来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研究新时期我市青少年群体的特征和成长、发展的趋势,为有效开展青少年权益保护提供理论支撑,是维权中心专家委员会的重要职责。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研究会副总干事赵永和介绍说,最近对常州看守所100个犯罪青少年作了抽样调查,其中学过《宪法》的16个、学过《刑法》的43个,是犯罪后接受教育才知道的;学过《民法》的6个,学过《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14个。这100个犯罪青少年中只有24人接受过家长教育,26人接受过学校教育,但最终这些教育还是一场空,因为他们还是违法犯罪了,所以一定要加强学校、家长的教育力度,形成浓厚的教育氛围。建议一是音像制品要控制好,二是学校要开展好德育教育活动,三是对家长还要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四是媒体要多做公益广告,五是多在公共场所开展法制宣传,六是文艺工作者多创作一些好的作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