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组织机构
品牌工作
特色项目
青年社团
网上学习
网站搜索
今天是:
您的位置:
首页
>>
网上学习
>>
培训资料
>> 内容
设置团的基层组织的基本条件
发布日期: 2004-04-06 浏览数:
来源:团市委 字号:〖
大
中
小
〗
科学设置基层组织,是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团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建立团的基层组织。 团的基层组织的形态包括团的支部、总支部和基层委员会。一般来说,团员在3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支部;团员在30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总支部;团员在100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基层委员会。在基层委员会、总支部下建立支部。如果工作需要,在基层委员会下也可以建立总支部。在一个支部内可以分若干个小组。
主办单位:共青团常州市委员会
地址:中国江苏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邮编:213022 技术支持:常州风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0519-85683630 传真:0519-85683631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2007年1月18日后来访总人数:21542865 本月访问量:391605 今日访问量:5056 苏ICP备050273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