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有关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积极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保障和帮助,进一步扩大青少年维权岗的影响力和示范效应,发挥青少年维权岗在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上的作用,2004年3月—5月,金坛团市委组织了两家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金坛市人民法院及金坛市人民检察院,到我市几所中小学开展了“送法到校园,普法进课堂”活动。 我市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吴卫东庭长为金沙中学的同学们作了一场精彩的法制讲座,他旁征博引,以案说法,剖析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总结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提出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对策。 我市检察院的各位检查官组成巡回宣讲小组,到我市华罗庚中学、直溪高中、金沙中学、三中、五中、水北中学、涑渎中学、市职教中心八所学校开展一系列法制活动,赠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单行本及相关读本,举办法制报告会,召开法制教育座谈会,并结合办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就如何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进行了深入探讨。 通过活动,同学们增强了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的意识,为自身的健康成长累积了条件和资源。同时,也引起了整个社会对青少年维权行动的关注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