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预防办,市各信息采集点: 现将《常州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信息采集点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实施。信息采集工作将作为年底考核各市、区预防工作的重要依据。信息上报工作请与市预防办联系(地址:常州市局前街76号迎春大楼511室,联系电话:6682309 联系人:潘耿介、顾晓露)
常州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4月30日 常州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信息采集点 工 作 制 度
信息采集和预警工作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加强信息采集点的建设,及时准确地了解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新情况、新动向,为各级领导机关提供较为全面的决策信息,对遏制逐年增长的青少年违法犯罪势头,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探索基层信息采集点工作的有效形式,摸索工作规律,及时准确地掌握采集点工作的最新动态,特制定常州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信息采集点工作制度。 一、 预警信息采集点基本条件 1、具有一定的行业代表性; 2、近年内有较好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成绩; 3、有较扎实的工作基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或配有专人负责),制度落实。 二、 预警信息采集点主要工作任务 1、 及时上报本地发生的重大青少年刑事犯罪案件基本情况,研究探讨新时期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有效形式,认真掌握各个时期的信息需求重点,主动收集,认真分析,挖掘信息的深层次价值; 2、 及时反映本地区、本行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及时反映在实践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预防工作当前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3、 定期填报市预防办发放的预防工作信息上报表,并进行数据收集、分类、分析,形成规范性的采集分类统计方法,定期对数据采集分析人员进行统计知识培训; 4、 由市预防办召集,每季度开展一次信息采集点地区、行业系统信息工作研讨,互通情况,专题分析研究重要情况,注意突出重点工作、特色工作、重要情况、改革措施、敏感问题,形成有分量的具有工作特色的季度信息报告。季度信息报告分别于每年的3月、6月、9月报送市预防办,每年12月底完成年度信息报告报送市预防办。市预防办将根据各信息点上报材料,形成年度调研报告并报送有关部门作为决策依据。 三、预警信息采集点工作的管理制度 (一) 检查通报制。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对各信息采集点信息数据报告进行一次检查,重点检查数据的收集方法及真实可靠性,并将建立信息质量系数评记分方法,根据各采集点信息报送、采用情况及信息质量等情况,每季度进行统计评分,予以通报; (二)优秀信息奖励制。对能够为领导机构重大决策提供重要帮助,或被团中央及其他上级领导机关采用的信息予以奖励,对信息采集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三)动态式管理制。对工作不力,不能完成所担负任务的或没有成效的,取消采集点单位的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