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团委(总支、支部): 为确保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取得成效,鉴于第一批教育活动时间安排上的特殊性,按照团省委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适当延长第一批教育活动的时间并进一步深化全市第一批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于9月上旬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单位,整个活动延期至10月下旬结束;于9月中旬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单位,整个活动延期至11月上旬结束。 二、教育活动正在开展的单位,要进一步坚持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同时,要继续深入开展“向党员看齐,为团旗增辉”好事实事竞赛活动和“我与‘三创’同行”主题实践活动,务必取得实效。 三、整个主题教育活动业已结束的单位,要认真组织“回头看”活动,寻找不足,努力改进。同时要积极探索长效机制,达到“长期受教育”的要求。 四、被列入第一批教育活动的单位都要根据教育活动的时段要求和内容要求,结合具体实际,统筹安排好工作,确保本单位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有序、深入开展;确保教育活动达到增强意识、加强组织、活跃工作、服务发展的目的。
常州市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0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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