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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常委联发〔2006〕50号 关于在全市开展“志愿服务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6-11-22 浏览数:  来源:团市委  字号:〖
各市、区团委,市各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团委(总支、支部),各志愿者组织:
    今年12月5日是第21个国际志愿者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发挥志愿服务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团市委、市志愿者总会决定在全市开展“志愿服务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纪念国际志愿者日为契机,通过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志愿服务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志愿服务典型,进一步营造“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推动我市志愿服务工作深入发展。
    二、活动时间
    12月5日至12月11日
    三、活动主题
    争当注册志愿者,真情奉献促和谐
    四、活动内容
    1、开展“志愿者进社区”活动,促进社区和谐。各级团组织和志愿者组织要深入居民小区在服务社区公共建设、服务社区邻里和谐、服务社区青少年健康成长、扶助社区困难群体等方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切实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为和谐社区创建作贡献。
    2、开展“志愿者进老区”活动,促进老区发展。各级团组织和志愿者组织要站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深入老区开展结对帮扶、真情关爱、科技对接、咨询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在脱贫致富、科教兴农、帮困助学等方面为老区人民和老区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贡献。
    3、开展“为奉献者奉献”活动,促进文明新风。各级团组织和志愿者组织要深入老党员、老红军、老专家、老干部、老模范等曾经为党和国家作出积极贡献的群体中,为他们提供医疗保健、文艺演出、心理关爱等方面的服务,为树立社会文明新风作贡献。
    4、开展“志愿者关爱”活动,促进社会进步。各级团组织和志愿者组织要把人文关怀的精神渗透到志愿服务过程中,开展关爱孤寡老人、关爱贫困家庭、关爱失学儿童等系列关爱活动,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
    五、活动要求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级团组织和志愿者组织要把精心组织开展好“志愿服务宣传周”活动作为扩大我市志愿服务社会影响、展示我市志愿服务工作面貌的有形载体,作为检查和考验团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向心力、号召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标准,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迅速落实。各委局团委要加强领导,围绕本次活动的各项安排,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使活动迅速、生动、有效地开展起来。
    2、加强宣传,激励先进。各级团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在抓好活动组织的同时,要有重点地抓好宣传工作,既要宣传报道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又要有针对性地宣传近年来各地在志愿服务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通过典型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有时间做志愿者,有困难找志愿者”的良好社会风尚。
    3、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各级团组织和志愿者组织要坚持量力而行、讲求实效、开拓创新、持之以恒的原则,充分发挥广大团员青年的先锋模范作用,在行动上抓落实,在效果上求实效。各委局团委、各志愿者组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并将活动方案于11月24日之前上报团市委社会工作部,并精心组织好方案的落实和深化。

                        共青团常州市委      常州市志愿者总会

                              二○○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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