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2007年6月1日起实施。为深入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形成尊重、保护、教育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团市委、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定于“六一”前后在全市集中开展以“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共建和谐美好常州”为主题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5月22日上午9点,常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常州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常州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举行启动仪式。各辖市区未保办负责同志、常州市未保委成员单位代表、本活动特约法律支持单位代表、常州市各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代表以及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7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上,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江苏常州东浩律师事务所、江苏常州龙成律师事务所被确定为本活动特约法律支持单位,9位青年律师受聘为特约法律顾问,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副主任于巧锡点击开通了常州市未成年人保护热线:5885454。常州市立发礼品公司总经理花峥华先生作了热情洋溢的表态发言,团市委书记、市未保委副主任沈海斌最后作了讲话。
这次“立发杯·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行动”的主题是“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共建和谐美好常州”,活动目标非常明确,就是要以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为契机,通过媒体合作的方式,使《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从而更好地优化我市未成年人生存发展环境。本次活动以其鲜明的公益色彩和潜在的社会影响力,得到了媒体的高度关注,目前,共有11家省市级媒体被确定为本次活动的新闻合作单位,他们将全程跟踪报道活动进展。
据了解,本次活动时间跨度比较长,从5月22日启动开始,到7月初基本结束,将历时1个多月的时间,这个过程中,将有12项重点活动,包括热线的接听与回复、报纸专题报道、电视专题节目、电台主题访谈、网络论坛、关爱特殊未成年人行动、全市性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集中行动、问卷调查等,具体安排见附件。
据悉,本次活动也引起了共青团江苏省委的高度重视,刚刚下发的《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已经确定常州为苏南地区唯一的未保法宣传重点城市。
让我们行动起来,关注未成年人成长,关注“立发杯·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行动”,关注您身边每一个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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