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团委、未保办、预防办,市未保委、市预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团委: 2007年6月1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为大力宣传贯彻落实新未保法,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升未成年人自我维权能力,进一步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更好地服务平安常州、和谐常州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以“四进一助”(法律维权进社区、文化新风进社区、心理科学进社区、志愿服务进社区,帮助弱势青少年群体)为主要内容的暑期未成年人主题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关爱未成年人成长 共建和谐美好常州 二、活动时间 2007年7月—8月 三、活动内容 以全市街道(社区)、乡镇为主要阵地,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广泛开展“四进一助”活动。 (一)法律维权进社区 按照“五五”普法要求,着重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开展与青少年成长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拓展“青少年法律学校”建设,面向社区青少年开展一系列参与式实践性的法制教育活动。围绕社区青少年“学习教育、就业创业、恋爱婚姻、身心健康、困难救助、犯罪预防”等重点领域,以5885454立发未保热线、青少年维权中心、青年中心、社区青少年维权站等为载体,收集和反映社区青少年的意愿和呼声,认真细致地化解青少年利益纠纷,严厉整治侵害青少年权益行为,逐步建立健全青少年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 (二)文化新风进社区 广泛组织“社区大家乐”等广场文艺活动,开展青少年棋琴、书画、舞蹈等培训、表演、竞赛,培育社区青少年文化社团,展示社区青少年风采。深入实施青少年新世纪读书计划,组织社区青少年开展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推动学习型社区建设。积极推动社区内的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文体设施向社区开放,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普遍建立社区青少年图书室、社区公益性上网场所和社区公共活动场所,充分运用互联网络建立网上青年之家。 (三)心理科学进社区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进社区活动,提升青少年的心理素质。组织心理健康专家和志愿者队伍,经常深入社区,通过讲座、培训、咨询、保健服务等形式,普及青少年心理健康知识,增强青少年自我调适能力。广泛开展“为了明天——青春自护行动”,依托社区举办训练营、夏令营和培训班等贴近青少年的教育项目,建立自护教育基地,编印青少年自护教育教材,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的自护教育活动,帮助青少年解决网络成瘾、犯罪伤害、心理生理等突出问题,实现青少年自身的和谐。继续深入推进“青春红丝带”青少年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和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 (四)志愿服务进社区 培育和建设社区志愿服务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完善社区志愿服务网络,组建专业化与志愿性相结合的多种类型的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培养一批社区志愿服务骨干,因地制宜设立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发放便民服务卡,建设“爱心超市”,发展社区志愿服务伙伴,探索形成社区服务快速反应、快速受理、快速反馈机制,坚持公益和低偿原则,为社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推进社区志愿者工作项目的品牌建设,围绕“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社区特殊群体服务,着重拓展“生活服务、困难帮扶、就业创业、环境整治”等重点服务领域,逐步开发和形成一批社区特色服务项目,优化、美化、净化社区环境,促进社区和谐。 (五)帮助弱势青少年群体 加强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推广使用社区青少年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社区青少年信息档案。以社区流浪未成年人、留守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闲散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未成年人、进城务工青年等群体为重点,制定、落实各项救助措施,切实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组织基层社会力量及时干预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使一大批社区率先有效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活动,引导城市少年儿童和新市民子女、城市少年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相互关心、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四、有关要求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活动对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团组织要明确重点,主动介入,积极寻求有关职能部门支持和配合,扎实推进工作。 2、精心部署,广泛动员。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有计划、有特点地开展工作,特别是要通过有声有色的活动调动未成年人的积极性和参与性。要利用媒体对活动的开展进行集中报道,创造良好氛围。 3、建立机制,持之以恒。各地区、各部门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要注意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探索、建立长效的工作机制,确保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各地区、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报送团市委权益部(联系人:戴胡爽、唐文伟,联系电话:5683638,邮箱:qyb5683638@126.com)。
共青团常州市委 常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常州市综治委预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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