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团委,市各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团委(总支、支部):
根据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印发〈关于在“公民道德宣传日”评选表彰全国道德模范的方案〉的通知》(文明办〔2007〕7 号)精神,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近期在全省广泛开展了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经过广泛发动、群众推荐、组织审核、社会公示,我市邓建军、殷雪梅成为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全省共10人。
为切实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推动在广大青少年中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迎接党的十七大和市第十四次团代会的顺利召开,共青团常州市委、常州市学生联合会、常州市少工委决定在我市青少年中广泛开展学习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事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广泛开展“学楷模,谈责任”大学生德育教育主题活动
全市各高职院校团组织和学联要充分利用好自己的宣传阵地,广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与精神,营造积极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并以“学楷模,谈责任”为主题,深入开展大学生德育教育主题活动,以座谈会、团日活动、论坛等形式集中学习全国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就如何更好地培养当代大学生的道德素养、增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展开讨论,并形成活动成果供学习交流。要通过对全国道德模范的认真学习,从而牢固树立大学生的道德意识,培养大学生的道德情操,增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感。
二、 结合“民族精神教育月”,积极开展少先队“学模范,见行动”活动
全市各级少先队组织,要结合“民族精神教育月”活动安排,以九月上中旬为主要时段,以中队为单位,广泛举行“学模范,见行动”主题队会。各校要以英雄中队、雏鹰假日小队、体验课题组等方式,引导少先队员走近身边各行各业的先进模范人物,开展道德实践活动。
三、 广泛动员全市青少年参与“全国道德模范”投票工作
目前,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已进入候选人公示和群众投票阶段。“全国道德模范”由全国活动组委会综合公众投票和评选委员会的投票情况在候选人中择优确定,因此,群众投票率将对候选人最终当选与否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全市各级团、学组织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把组织投票的过程作为发动广大青少年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过程。
(一)投票方式
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全国组委会 9月 1 日已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等平面媒体和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央视国际、中国文明网等网站上刊登。公众可通过填写报纸选票或网站投票参与评选,具体要求详见中央媒体刊登的选票。各级团、学组织在组织投票时,应当有全国、全省的视野和大局意识,特别要做好对我们身边的道德楷模的学习和投票工作。
(二)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全市各级团、学组织要充分利用团内外宣传阵地,加强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特别是江苏、常州候选人先进事迹的宣传,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3.认真对待,务必保证投票质量。各市各级团、学组织要认真对待此次投票的组织工作,填写选票前务必认真阅读有关说明,熟悉各项要求,确保投票质量。特别要注意一个身份证号码不能同时参加报纸和网上投票(同时投票,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将作为差错率予以统计)。
共青团常州市委
常州市学生联合会
常州市少工委
2007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