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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未成年人需求和家庭监护情况评估规范》 进一步推进我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发布日期: 2012-11-05 浏览数:  来源:团市委  字号:〖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今年,在民政部的统一部署下,多部门联合在全国范围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市救助管理站积极参与,主动救助和保护流浪未成年人258人,帮助他们回归家庭、告别流浪,取得显著成果。
  9月,民政部制订并颁布《流浪未成年人需求和家庭监护情况评估规范》,10月31日已下发至市救助管理站。该规范旨在了解流浪未成年人需求和家庭监护情况,要求应由救助保护机构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委托具有相应从业资质的社会组织、相关机构开展。通过科学评估,对流浪未成年人生活照料、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回归安置等救助保护提供多元化服务建议,预防未成年人再次流浪,保障其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参与权等权益。
  《评估规范》下发后,市救助管理站对其进行广泛深入的解读和探讨,认为详细合理的评估改变了过去“一刀切”的服务方法,能够针对每位流浪未成年人的家庭情况、流浪经历、心理状况提供全面信息,有利于救助机构根据实际需要,提供文化教育、法制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治、技能培训等个性化的救助保护服务,并为机构转介、跟踪回访提供参考依据。对强化流浪未成年人延伸救助服务工作,防止未成年人再度流浪,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完善全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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