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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流浪未成年人保护性救助
发布日期: 2012-11-29 浏览数:  来源:团市委  字号:〖
 
 

 

近日,常州市民政局转发省民政厅《关于深入开展流浪未成年人保护性救助》的通知。1128市救助管理站专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救助工作,并明确指出:全站职工要高度重视,以贵州毕节5名流浪儿童栖居垃圾箱中毒死亡事件为戒,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对我市流浪未成年人开展保护性救助,加大主动救助力度,确保我市无类似事件发生。
下一阶段救助工作部署:1、坚持常态化主动救助,增加夜间救助。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寒潮来临及时启动极端天气下救助工作应急预案,开展夜间主动救助。2、加大救助保护力度。对于主动救助过程中发现的成年流浪人员,加大劝导力度,对于不愿进站接受救助的,发放棉衣棉被等御寒物资;对流浪未成年人实行保护性救助,发现一例,救助一例。3、扩大巡回范围。将主动救助巡回重点从市中心繁华地段扩大至城乡结合部、各桥梁隧道、桥洞涵洞,最大限度地盘查我市流浪乞讨人员。4、坚持开展流浪未成年人回访活动,加大源头防控力度。及时回访离站的受助未成年人,了解他们的生活、学习状况,督促其监护人防止其再次流浪。5、加大舆论宣传,公布24小时求助热线86664045。通过媒体报道,让更多市民了解、参与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工作中来。6、做好受助人员护送返乡工作。坚持“快进快出”原则,能自行返乡的及时购票返乡,需要护送的尽快安排工作人员护送返乡,同时保证返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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