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下午,常州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交流会在 “阳光天地”常州市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举行。各辖市(区)团委分管书记和权益负责人参加会议,团市委副书记李磊出席会议并做工作部署。
会前,参会人员一同参观了位于天宁区前后北岸社区的“阳光天地”常州市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共青团组织通过争取党政支持聘请了专职的青少年事务社工从事青少年权益工作,同时整合社会资源构建了包含“小成故事汇”、“青翼讲堂”、“青苗美术教室”、“冷凝皂工坊”等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阵地。该中心是常州青少年维权工作组织化、社会化运作的一次有益探索。
会上各辖市(区)预防办就2013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进行了梳理,对重点青少年群体试点工作经验进行了交流,汇报了2014年工作的设想和打算。
会上,李磊书记传达了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述职会议的精神,并对全市下一阶段青少年权益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和研究,推动青少年权益工作向法制化、组织化、社会化发展;二是要找准工作定位,推进实施青少年预防犯罪工作“四大工程”;三是要统筹资源,加强市区联动,全面推进全市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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