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由团中央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组成的检查督导组在团省委副书记蒋敏、权益部副部长陶莉、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未检办主任郑宇等同志陪同下来常督导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团市委副书记、党组副书记潘文卿,团市委副书记李磊陪同参加了考察。
督导组一行先后考察了“小橘灯维权吧”、“阳光天地”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和“金球驿站”观护矫正工作站,详细了解了我市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阵地建设、推进步骤、项目载体以及实际成效。蒋敏充分肯定了“青少年维权岗”单位积极参与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并指出:要充分发挥“青少年维权岗”和专门力量的作用,共同推动重点青少年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的开展。
随后,督导组与市、辖区两级预防办负责人,综治办主任,乡镇团委、青少年事务社工以及青年社会组织代表等举行了座谈。市预防办主任李磊首先代表市预防办向督导组一行汇报了常州市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推进情况,市预防办通过做好排查摸底、分析研判、动态联系,深入了解重点青少年群体实际状况;着力推进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创新“面对面”活动平台,完善分类帮扶项目,切实提升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水平;同时注重凝聚合力,不断完善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机制。之后其他与会代表也分别结合实际介绍了工作开展情况。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史卫忠代表中央督导组充分肯定了常州市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取得的成绩,这项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进展顺利、措施有力,效果已初步显现。并希望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专业力量,完善协调机制,完备工作方案,加大督导力度,为各地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提供好经验、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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