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2013-2014年市级“青少年维权岗”集体的创建工作,促进各争创集体开展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团常委联发〔2013〕21号《关于评选常州市“青少年维权岗”的通知》,团市委近期对45家2013-2014年市级“青少年维权岗”的创建集体进行了中期考评。
团市委将45家创建集体分成5组,分别听取和查看了每组的集中汇报和创建工作台账。各创建集体围绕自身创建工作进行了详细汇报:教育系统主要围绕教育宣传活动、校园安全管理、关注弱势青少年和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开展工作;公安系统主要以从辖区内学校周边无营业性娱乐场所、办理未成年人侵权案件及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教育等方面开展工作;司法系统主要以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及做好法制副校长的配备等方面开展各项工作;民政系统主要围绕救济贫困未成年子女家庭,新市民子女的融入以及关爱特殊青少年群体等方面开展工作。
团市委副书记李磊参加了此次考评会议并指出: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一是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二是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三是要创新载体,形成亮点,扎扎实实的站好“青少年维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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