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团市委、市未保办、市预防办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阳光伙伴”计划的实施意见》。这是我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将迈入新的轨道。
建立青少年发展研究中心
联合常州大学,选聘一批高校教师、专家学者和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建立常州市青少年发展研究中心。强化对青少年特别是重点青少年群体的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为青少年事务工作机构决策和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咨询服务。
成立青少年事务社工实训基地
将理论与实践结合,强化青少年事务社工培训,成立青少年事务社工实训基地。运用实训基地平台,开设政策法规、职业伦理、专业理论和实务技能等课程;定期组织专兼职青少年事务社工就重点青少年群体个案协商研讨,围绕热点青少年社会问题预案演练。鼓励综治、司法、公安等在基层设置的社工力量参与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技能培训,提升做好青少年事务的水平。
强化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建设
以“阳光伙伴”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为核心,建设市、区、街道(镇)、社区(村)四级服务阵地,到2015年底完成街道(镇)全覆盖。培育扶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创办民办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政府和社会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提供承接平台。
推出青少年事务社工标准化服务
围绕青少年事务社工的服务范围、类别、流程、技巧等方面制定标准化服务流程,加快形成《常州市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指南》。
深化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内容
围绕青少年成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青少年预防犯罪等领域,青少年事务专职社工运用个案、小组、社区等专业方法,解决青少年的社会问题,承担的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工作不低于其全年工作量的30%。进一步吸纳综治、民政、司法、公安等部门在基层的社工力量,在社工岗位职责中增加青少年事务内容,为流动留守儿童、服刑强戒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乞讨未成年人、闲散青少年或不良行为青少年等群体提供权益保护、心理疏导、困难帮扶、行为矫治、临界预防和社会观护等服务,实现“一岗多责、一专多能”。
开发青少年事务菜单化公益项目
发挥共青团枢纽型组织的优势,深入大型商企、市场、城中村、城乡社区、学校、戒毒所、拘留所、看守所等地调研,围绕青少年成长发展、维护合法权益、预防违法犯罪等领域设计开发“阳光伙伴”青少年事务菜单化公益项目,并推动政府在青少年事务领域职能向青年社会组织转移并购买服务,逐步形成政府“出资金”、青年社会组织“出服务”、共青团“出监管”的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
推动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扎根社区
整合各方资金和专业青少年社会服务力量,着力打造青少年事务工作站、“希望来吧”、“快乐大篷车”、“青少年维权岗”、“青苗音乐教室”等团属平台,向基层社区输送标准化服务,广泛覆盖青少年群体。积极拓展和承接政府、社会购买中落户社区的服务项目,组织专兼职社工和青年社会组织走向居民、走进青年,开展提供学业辅导、亲情陪伴、自护教育、爱心捐助、亲子服务、城市融入等服务。
《关于开展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阳光伙伴”计划的实施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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