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团支部
向团支部提出书面申请 确定入团积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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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提出申请。
2、申请内容包括:本人简历,本人对团组织的认识,入团动机和努力方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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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找提出入团申请书的青年谈话,提出希望与要求。
2、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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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联系人制度。每个申请入团的青年应有专人负责,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工作。2.通过业余团校、团课、学习小组等多种形式,组织他们学习团章,了解历史,不断端正入团动机。3.组织申请人参加一些团的会议和活动,以便在实际中考察。4.培养考察期为三到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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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采用个别谈话及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广泛征求团员及党支部对发展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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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培养成熟,具备入团条件,达到入团标准,联系人应主动向团支部介绍情况。2,根据发展计划和培养考察情况,召开支委会确定发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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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书记(委员)负责下发《入团志愿书》,当面了解发展对象的思想动态,并向其提出团组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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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介绍人 团支部
填写《入团志愿书》 召开接收新团员的支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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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要认真、实事求是地填写。2.必须由所在单位团支部二名团员做介绍。介绍人可由申请人自己选择,也可由团支部指定。介绍人应在《入团志愿书》上填写自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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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接收新团员的支部大会程序进行(详见接收新团员支部大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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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时应注明应到和实到的团员数,表决情况及通过日期,并签上团支部负责人姓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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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会进行讨论审查支部决议,并在志愿书上予以批复。
独立团总支经上级团委授权后,可以审批接收新团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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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 择机举行入团宣誓仪式
张榜公布、通知本人 《入团志愿书》存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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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张榜公布前,由团组织负责人和该同志见面,说明有关事项,提出要求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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