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武进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正式通过常州市文明委评估验收,创获2013-2015年度“常州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多年来,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在区委区政府“拼搏两载”、“三型建设”价值指引下,始终坚守于劳动保障监察事业的第一线,崇尚文明,强化作风,依法行政,服务为民,成为人社部门坚强有力的排头兵。
倡导文明执法,连通服务“爱心桥”。加强文明办案,注重文明执法,严格遵循执法程序,做到纪律和服务并行;发扬依法办案、执法必严的作风,杜绝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违法乱纪行为,以高效、专业、文明的执法态度让劳动者满意。
加强社会职责,争做公益“小水滴”。积极参加文明城市创评工作,为家乡获得更多荣誉贡献力量;参加“3.5学雷锋”、“12.4法制宣传日”、交通文明岗志愿服务及“百公里毅行”“同心鞋力”等户外体育公益活动,传播正能量。
创新服务手段,开通武进“微维权”。为畅通劳动者维权渠道,进一步构建便民服务桥梁,劳动监察大队在自身微信公众平台基础上开通“微维权”,通过移动设备与省联动平台对接,帮助700余名劳动者打通了投诉举报的障碍。
促推两网升级,打造省级“示范区”。持续提升区劳动监察大队、基层监察中队软硬件设施,加强网格化、网络化建设,规范监察业务运行,于2014年荣获江苏省“青少年维权岗”,并于2015年成功为武进区创建“全省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示范区”。 (武进区人社局团委 王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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