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常州市委
2007年5月31日
关于申报2007年度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
课题的通知
各团市、县(市、区)委,省级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直单位团委,有关高校、企业、科研院所团组织:
为贯彻落实团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在全团大兴勤奋学习之风、调查研究之风,进一步加强对全省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的研究,提高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团省委决定开展2007年度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在“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的伟大实践中,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重点,积极探索新时期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的发展规律,为推进江苏青少年工作和共青团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工作安排
(一)课题申报时间
自即日起至6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课题立项及资助
1、6月底前,团省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10项重点项目(A类)以及若干重点项目(B类)和一般项目,并下发立项通知书。
2、对于确定为重点项目(A类)的课题,团省委将给予4000元/项的资助经费。并且在课题立项后,即拨付50%资助经费用于课题开展。
3、对于重点项目(B类)和一般项目中的优秀研究成果,团省委将在年终全省青少年与青少年工作调研奖评比中,拿出一定名额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资助。
(三) 课题研究及申请结项时间
本年度立项课题,研究时间约为6个月。申请结项时间至12月30日止,逾期不予结项。
三、工作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认真学习《共青团江苏省委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团苏委发[2007]10号) (附件1),按要求做好课题申报工作。
2、各申报单位可根据《共青团江苏省委2007年度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指南》(附件2),拟定申报课题;也可结合本地区、本单位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实际,自行确定研究方向及课题。
开展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的理论研究,是新形势下积极探索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发展规律,为党委和政府制定和完善青少年政策提供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促进共青团更好地发挥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以及维护青年合法权益职能的有效载体;是提高团组织和团干部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能力的必要手段。全省各级团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对课题研究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认真规划、突出重点、选好课题、抓好服务,切实做好课题的推荐、筛选、申报及审核等各项工作。要充分发挥紧密联系青年的优势,加强与包括各高校专家、学者在内的青少年理论工作者的合作,使共青团的工作实践与青少年的理论研究相结合,切实提高课题研究水平,促进共青团和青少年理论研究工作蓬勃发展。
附件:1、《共青团江苏省委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2、《共青团江苏省委2007年度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指南》
3、《共青团江苏省委2007年度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共青团江苏省委
2007年5月24日
主题词: 调研 课题申报 通知
抄送:团中央办公厅,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省委研究室,省规划办
共青团江苏省委办公室 2007年5月24日
附件1
共青团江苏省委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
课题管理办法
团苏委发[2007]10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使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的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促进课题研究多出优秀成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共青团江苏省委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简称研究课题),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新时期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为重点,积极探索新时期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发展规律,更好地为党委和政府制定和完善青少年政策服务,为推动共青团工作服务,为促进青少年成长成才服务。
第三条 研究课题立足团内,面向社会,长期开展,体现公平竞争、规范管理的要求,以多出成果、多出精品为目标。
第四条 江苏省青少年研究所(简称省青少所)在共青团江苏省委(简称团省委)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研究课题的管理工作。各有关单位团组织可结合实际,设立相应机构或确定专人,负责本地区、本系统或本单位研究课题的组织及管理工作。
第二章 规划与选题
第五条 研究课题的选题范围主要以课题(年度)指南的方式进行规划,在团省委发布的课题申报通知中公布。
第六条 研究课题的确定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设立重点项目(A类)、重点项目(B类)和一般项目三大类,每年申报、评审一次。
第七条 基础研究成果形式限研究报告、论文、专著等。应用研究提倡以研究报告为最终成果形式。研究报告、论文的完成时限一般为9个月,专著一般为2年。
第三章 申报
第八条 团省委一般在每年12月发布下一年度课题申报通知,并开始受理课题申报,申报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第九条 研究课题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1)具有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2)有一年以上关于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共青团工作研究的经历;(3)具有与申报课题相关的研究成果。
第十条 课题主持人必须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领导以及从事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第十一条 课题主持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含两个)课题,以往年度承担的研究课题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第十二条 课题申请人按照申请书的提示和要求认真填写,并经市级团组织审核后,在规定期限内将申请书报送省青少所。
第四章 评审
第十三条 省青少所负责对申报课题进行复审、初选,选出拟立项课题提交由专家组成的评委会评审。评委会将根据下列条件进行审议:
1. 申请课题的理论、实践意义;
2. 设计的创新性,论证的规范性,方法的恰当性;
3. 预期科研成果的形式及数量标准的合理性;
4. 经费使用的合理性;
5. 申请者的能力水平及课题组成员的构成状况;
6. 预期科研成果的形式及数量标准;
7. 申请者的能力水平能否胜任此课题研究;
8. 需要考虑的其它条件。
第十四条 评委会对拟立项课题按照重点项目(A类)、重点项目(B类)和一般项目提出初步意见,由省青少所汇总后报团省委书记办公会议审定。
第十五条 经团省委书记办公会议审定予以立项课题,由团省委向课题主持人发出立项通知书。立项时间从立项通知书发文之日起计算。
第五章 经费资助
第十六条 对批准立项的重点项目(A类),团省委将给予一定额度的项目资助经费。项目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立项后即拨付资助经费的50%到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的银行帐户,由所在单位统一管理,其余款项作为预留经费,在课题验收结项后拨付。未通过验收结项的,预留经费不予拨付。
第十七条 每年还将根据重点项目(B类)和一般项目的完成情况,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课题,采取“以奖代补”形式予以资助。评选办法另定。
第十八条 资助经费限用于图书资料费、文具费、调研费(含差旅费、交通费等)、小型会议费、成果印刷费、计算机录入费、软件设计费、计算机上机费或租用费及出版补贴等项开支。不得用于购买固定资产。
第六章 中期管理
第十九条 课题立项后,省青少所将对课题研究的进度和质量进行中期管理,并定期通报项目执行情况。课题研究检查是中期管理的重点,检查内容包括:
1.课题主持人及参加者是否按计划投入了力量;
2.研究进度是否符合项目计划的要求;
3.课题主持人所在部门是否给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必要条件;
4.资助经费是否真正用到科研工作上,开支是否合理。
第二十条 对重点项目(A类)的中期检查由省青少所统一组织。对重点项目(B类)和一般项目的中期检查,省青少所可委托相关市级团组织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凡立项课题,课题主持人均不得擅自对其加以变更或推迟结项时间。如确实有必要,课题主持人必须向省青少所写出有充分理由的申请报告,经批准后方能实施。
第七章 鉴定与验收
第二十二条 课题研究完成后,课题主持人需向团省委提出书面结项申请,并提交此课题研究的所有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基础性研究课题,其最终成果原则上为报告、论文、专著或其它正式出版物。欲以正式出版物作为最终成果而到课题研究截止时仍未出版的,可提交稿件清样,填写结项报告。
第二十三条 省青少所对提交结项申请的研究课题的最终成果,依照课题立项时的申请书进行核实,写出书面意见,交由评委会对最终成果进行鉴定。
第二十四条 鉴定未被通过的,可允许该课题主持人在2个月内对成果进行加工修改并重新申请鉴定。
第二十五条 通过鉴定的研究课题,经团省委书记办公会议审定后予以结项,并下发结项证书,送达课题主持人本人。
第二十六条 凡立项课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团省委书记办公会议研究后,分别给予不予鉴定,撤销研究课题,追回部分或全部已资助经费等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将取消课题主持人3年内申请新课题资格:
1.未经批准擅自中断、变更课题或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课题;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做假;
3.一次鉴定未能通过,经修改后重新申请鉴定,仍未能通过;
4.需要处理的其它情况。
第二十七条 为进一步促进研究成果转化,还将适时开展共青团江苏省委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优秀成果评选活动,并将出版发行优秀成果论文集。评选办法另定。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未尽事项根据实际情况经研究后,再作补充规定。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团省委。
附件2
共青团江苏省委2007年度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
课题指南
组织青年方面
1、构建和谐社会与青年参与研究
2、企业共青团参与创新型社会建设路径研究
3、江苏现代服务业发展对青年人才需求和对策研究
4、在实施高效农业规模化工程中如何发挥青年作用研究 *
5、江苏青年创业服务机构调查研究 *
6、农村青年专业合作组织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 *
7、构建志愿服务体系长效机制研究 *
引导青年方面
8、引导青少年树立理想信念的载体和途径研究
9、在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
10、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研究 *
11、高校团组织在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研究
12、青年典型示范作用发挥与影响研究
13、网上虚拟组织对青少年影响研究
14、青少年流行时尚文化(亚文化)研究
15、青年生活方式(娱乐、闲暇、消费等)研究
16、青少年宗教信仰研究
服务青年方面
17、青少年(大、中、小学生)心理素质教育与危机干预研究*
18、青年婚恋交友途径调查研究
19、“青年中心”建设和发展状况研究
20、高校社团组织发展状况研究
21、青年社团工作研究与思考
22、进城务工青年服务模式研究
23、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研究 *
24、青少年发展评估考核指标体系研究 △
25、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和谐环境研究 △
26、江苏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研究 △
维护青年合法权益方面
27、农村留守儿童成长发展状况研究
28、当代中国社会群体分层对青少年发展的影响研究
29、社团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影响研究 *
30、媒体对青少年成长的影响研究
31、青少年维权机制(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研究 *
加强自身建设
32、科学发展观与青少年工作研究
3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背景下共青团(青联、少先队)职能定位研究
34、扩大团内民主研究
35、流动团员管理办法研究 *
36、行业(区域、非公企业)团建工作研究 *
37、青年统战工作现状及对策研究 *
38、共青团参与和谐社区建设研究 *
39、社区少工委提升工作能力研究 *
40、社会主义新农村背景下农村少先队工作与活力机制研究 *
41、希望工程资助管理创新与发展研究(含资助工作、感恩教育、受助生志愿服务工作等方面创新) *
注:标“△”为团省委重点推荐
标“*”为团省委部门推荐
附件3
共青团江苏省委2007年度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
课 题 立 项 申 请 书
课 题 名 称
课 题 主 持 人
主持人所在单位
所属市级团组织
填 表 日 期
共青团江苏省委
2007年 月
填 写 说 明
一、本申请书所列各项,请如实填写,字迹端正、清楚,可以打印填写。
二、本申请书一式10份(其中1份原件,9份复印件),按照隶属关系报市级团组织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市级团组织统一报送团省委。
三、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江苏团省委青少所(邮编:210013);联系人:张海燕;联系电话:(025)83393591。
课题主持人的承诺:
本人保证如实填写本申请书的各项内容。如获准立项,承诺以本申请书为有约束力的协议,遵守《共青团江苏省委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认真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若成果发表,应注明“共青团江苏省委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项目”。共青团江苏省委有权使用本课题所有研究成果。
课题主持人(签章):
年 月 日
课题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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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成果(划“∨”) |
A. 研究报告; B. 论文; C. 专著; D: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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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题
主
持
人
情
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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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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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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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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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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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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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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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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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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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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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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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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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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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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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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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参
加
者
情
况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专业 职称 |
研究 专长 |
学 历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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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预计完成时间(除专著外,须在2007年12月30日前完成) |
至 年 月 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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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经费预算明细 (包括资料费、调研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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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经费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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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管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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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设计论证
1.选题:本课题省内外研究现状述评。2.内容:本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思路、视角、方法、途径、目的)、重要观点。3.价值:本课题创新程度,理论意义,应用价值。(请分三部分逐项填写,不得少于1000字,篇幅不够可另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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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项目的条件和保证
课题主持人和主要参加者曾完成哪些重要研究成果;完成本课题的研究能力、时间保证和进度安排;资料设备;科研手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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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意见
申请书所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本单位能否提供课题主持人完成本课题所需的时间和条件;本单位是否同意承担本课题的管理任务和信誉保证。
( 公 章 )
年 月 日 |
市级团组织审核意见(市级团组织指各省辖市团委、省级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各高校、省部属企业、科研院所、省直有关单位团委):
对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意见的审核意见;课题主持人资格是否符合《共青团江苏省委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第三章相关规定。
( 公 章 )
年 月 日 |
省青少年研究所复审、初选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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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委会意见
评审通过 评审未通过
建议课题级别: 原 因:
1.重点项目(A类) 1.课题选题不当;
2.重点项目(B类) 2.课题论证不充分;
3.一般项目 3. 重要观点缺乏独特性;
4.创新性不强;
5.课题组力量不强 ;
6.资料准备不够;
7. 经费预算不合理;
8.其他原因(加以说明):
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