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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常州市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日期: 2016-09-09 浏览数:  来源:团市委  字号:〖

一、单位概况

    主要职能

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共青团常州市委员会是在常州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的社会群众团体。其主要职责是:

(一)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领导和指导市青联、市学联和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工作,对全市性青少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参与制定市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

(三)参与市有关青少年法规的实施、监督等工作,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负责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市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加强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的意见,开展各项活动。

(五)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大、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六)组织和带领全市团员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七)负责全市青年统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青少年外事工作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

(八)规划和管理市团校、青少年活动阵地,加强青少年报刊、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团组织做好青少年事业发展的管理工作,筹集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

(九)负责全市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培养和培训团干部。

(十)负责全市青年志愿者组织的管理和协调。

(十一)承担全市实施希望工程工作。

(十二)承担在常部省属企事业单位团组织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常州团市委2015年部门决算共包含本级决算及下属单位决算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1家。

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5年,常州共青团紧扣党政中心、引领服务青年,开拓创新、奋勇争先,努力把各项工作做深做实,相继办成一批有影响力的事关青少年发展的好事实事。服务青年创新创业、培育青年社会组织服务社会、推动青少年社工参与社会治理的做法得到省市领导肯定,“嘉壹度”“凤凰谷”“益立方”等一批青少年服务平台享誉全省,常州共青团获得2015年度全省共青团考核第一、全省创新创优成果一等奖、全市综合考核优胜单位的佳绩,实现我市共青团事业发展的新突破,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有效服务青年创新创业。连续两年深化“能力培养——孵化培育——金融支持——跟踪服务”青年创业链式服务体系,努力解决青年“创业中的烦恼”,赢得了广大创业青年的好评,中央电视台、《中国青年报》、《新华日报》头版等专题报道。双圈融合打造平台。构建连锁“大生态”,建成“嘉壹度”“新动力”“青武创客”“恒创空间”等9家团属青年众创空间,其中省级众创空间4家,形成了“苗圃区——孵化区——加速区”梯级连锁创业平台,推动青创“好苗子”进入苗圃区“生根发芽”、在孵化区“茁壮成长”、在加速区“开花结果”,目前在孵项目600余个,直接带动创业青年8000余人。完善各家众创空间“小生态”,在提供政策咨询、财务法律服务、咖啡沙龙、导师帮带等服务的基础上,深化投资对接、金融扶持、项目众筹等增值服务,形成一批在全省有影响力、集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为一体的青年创业社区。快速迭代金融产品。在率先推出以低息为特色的青年创业贷款后,针对创业青年期盼更大利率优惠的愿望,联合打造青创贷款“升级版”,对10万以下青年创业贷款享受基准利率贴息、10-50万贷款享受贴半息政策;针对不同行业的创业青年需要个性化金融产品的实际,联合开发青创贷款行业版——“文化贷”“保易贷”等;针对青年贷款担保难问题,配套推出“江南恒生贷”“草根贷”“投贷通”等金融产品,探索发放无抵押无担保的“青年创业信用卡”,一经推出,人气飞涨。特别是,在了解到创青年难获得PE、VC青睐后,推动天使投资基金对接青创项目,微易付、比由网络等50多个项目获得5000万元投资;组织20家青创企业在Q板挂牌,推动2家青创企业新三板上市。通过不断迭代金融产品,满足了青年创业融资需求,目前累计发放青年创业贷款7.13亿元,并且没有一笔坏账。线上线下打响品牌。在线上,打造网络版众创空间——“众创邦”微信平台,划分“聚资源”“聚划算”“聚人气”三大板块,“聚资源”中上线12款金融套餐、18项创业政策,聘请100名创业导师在线咨询;“聚划算”推出众创学院“创业公益课堂”,每月邀请业内大咖授课;“聚人气”实现“创客”互动社区功能,凝聚粉丝1000余名。在线下,开辟“周二下午茶”“大咖秀”等创业者交流平台,定期邀请创业者、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分享创业故事、解读创业政策,目前举办活动42期,吸引创业青年5000余名;推出“创业学院”“创业门诊”“SYB创新训练营”,邀请小米、创业邦、黑马营的创业大咖及本土创业先锋开展“深度对话”30期,吸引3000余名创业青年现场参与,1万余人次网络互动。

(二)推动青年社会组织服务社会。持续深化青年社会组织“发现联系、吸引凝聚、培育服务、推动落地”的四步培育法,积极打造“旗舰店+格子铺”连锁平台,推动青年社会组织落地生根、承接服务。建成区域“旗舰店”。在各辖市区建成“益立方”“青武家园”“红铃铛”等8家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青年“众益空间”,作为区域“旗舰店”,提供能力培养、项目研发、资源对接、财务托管等“一站式”服务。目前,直接联系服务600余家青年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雷锋科技服务队”“尚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常州公益助学联合会”“糖糖网”等一批有效服务社会、有知名度的青年社会组织。打造社区“格子铺”。围绕旗舰店,在全市街道、社区配套建设首批青年社会组织“格子铺”20家,作为青年社会组织在社区开展服务、组织活动、对接项目的阵地,把“旗舰店”中孵化出壳的社会组织“移植”到社区。每家“格子铺”聘用1名“铺掌柜”,采集梳理本社区活动需求,重点围绕社区管理、扶老助残、文化活动等方面设计服务项目,引导入驻“格子铺”的青年社会组织向街道、社区提供标准化服务。目前已推动110家青年社会组织承接社区服务。增强项目“抢单力”。在全省率先出台《常州青年社会组织发展指南》,推动社会组织规范化、职业化发展。制定《常州市青年社会组织评估标准》,分名木、成木、苗木3个等级分别扶持。建立“辛巴达”等公益众筹平台,定期发布各类社会公益项目,吸引青年社会组织参与。推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尚德”获国家民政部创投扶持50万元,“糖糖网”获服务购买40万元,“雷锋科技服务队”获政府购买31.3万元,20家青年社会组织获得美德基金会支持39万元。

(三)推进青少年事务社工落地服务。深化社工队伍+民非组织+平台阵地+评价机制的“四维矩阵”法,重点推动青少年社工进入街道社区和学校,开展标准化、菜单化、落地化服务,为青少年成长铺就一条“阳光之路”。“阳光伙伴”计划被团中央、民政部列为全国首批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示范项目。推出社工标准指南。在全省率先出台《常州市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指南》,明确社工服务范围、类别、流程和技巧,并要求专职社工承担的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不低于其全年工作量的30%。以专职牵头、兼职支持的方式,联合常州大学成立青少年事务社工实训基地,开设政策法规、职业伦理、专业理论和实务技能等课程,培养专业社工人才;组织动员公检法司、心理医生、高校教师等专业力量从事兼职社工,目前全市拥有专职社工72人、兼职社工1200人。开发菜单服务项目。启动“阳光伙伴”计划,配套专项经费15万元,针对青少年成长发展、维护合法权益、预防违法犯罪等领域,发布“正能量—找寻光的方向”、“益友圈—趁年轻,我们干点啥”、“爱未央—常州也是你的家”等8类菜单化公益项目,14家青年社会组织成功承接服务,为青少年提供亲情陪伴、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服务。组织开展落地服务。成立市级“阳光伙伴”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建立“阳光天地”“七彩天地”“新枝”等区级服务平台6家,组织社工依托平台,深入社区、学校和家庭开展就业指导、心理辅导、行为矫正等服务,帮扶教育重点青少年群体3万余人次,建立重点青少年档案12.2万条,将潜在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受到广大青少年和家长的认可。

(四)引领青少年践行核心价值观。创新引导青年的新载体新阵地,积极探索形式多样、变化灵活、贴合青年思想实际的思想引导新模式,把“冷冰冰”的知识化为“热乎乎”的情怀和“沉甸甸”的产品,夯实广大青少年的思想基础。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推进“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举办“红领巾相约中国梦”“与人生对话”“与信仰对话”等活动,开展新生入学礼、10岁成长礼、14岁青春礼、18岁成人礼等仪式教育活动,努力实现对不同青少年群体思想引导的全覆盖。举办“青年道德讲堂”185场,通过“好青年讲身边事、身边人讲好青年”的形式,激发青年勇于创新、奋发向上、诚信友爱的品格认同。开展“常州市十大科技新锐“我们身边的好青年”评选活动,举办杰出青年事迹报告会50场,11位好青年荣登“江苏好青年百人榜”,在省辖市中位居首位。打造思想文化阵地。联合建设恽代英纪念馆,举办纪念恽代英诞辰120周年活动,激励全市青少年弘扬先烈精神。打造“青年思想汇”连锁文化平台,在青果书房设立全省第一家24小时“共青团书柜”,在书式生活、嘉壹度、欣创咖等青少年集聚地建立6家“共青团在你身边”思想文化阵地,引领青春奋进的文化精神。发挥全媒体平台功能。完善《常州青年》杂志、网络、微博、微信四位一体的全媒体工作体系,每两月出版1期《常州青年》,年发行量达3万册,成为常州地方最具影响力的杂志之一;加强新媒体建设,微博粉丝超16万人,微信粉丝超10万人,有效汇聚青年主流意识;组建2万余人的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发出弘扬正能量的“青年好声音”。

(五)不断加强共青团自身建设。“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狠抓团的组织、作风和团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团干部素质能力。团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走基层、听心声、转作风、办实事”活动,全市165名专兼职团干部深入企业、学校、社会组织等基层团组织开展活动537场,每人联系10名以上团员青年,累计收集各类微心愿5529个,实现真交青年友、常问青年计。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活跃。积极推进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以领导班子、团员队伍、工作机制、工作业绩、青年反映“五个好”为目标,分层级、分领域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示范建设工作。不断扩大团组织覆盖面,在金融、旅游、物管等领域分别成立行业团工委,在全市17个街道全部建立区域青年工作共建委员会。团的机制建设不断创新。深化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建成辖市区级平台6家、乡镇街道级平台24家,覆盖率超40%,其中11家被确定为省级示范性平台。强化对基层经费保障,将乡镇街道团委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实现全市半数以上的乡镇街道团工作经费预算不低于6万元。创新基础团务规范化建设,推出常州版“入团第一课”,增进团员的自豪感和使命感,获得团中央肯定。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收入(支出)总计70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支出)减少27.5万元,减少3.7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17.7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9.78万元。其中:

1.收入总计709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收入,为2015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27.5万元,减少3.73%。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17.7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9.78万元。

2.支出总计709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8.64万元 主要用于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用于单位专项业务支出。与去年相比减少33.32万元,减少5.44%。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支出减少。

2教育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专项业务支出。与上年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费用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15万元,增长21.78%。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支。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标准为职工交纳的医疗保险费。与上年相比增加0.52万元,增长3.17%。主要原因是人员数增加增支。

5住房保障支出57.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标准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及发放的提租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4.15 万元,增长7.85 %.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支及增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收入合计70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支出合计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7.39万元,占53.23%;项目支出331.61万元,占46.7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决算709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增加0.76万元,增长0.1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0.5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9.78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上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7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76万元,增长0.1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0.5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9.78万元。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2.75万元,支出决算为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8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34.2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1.9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商贸事务。年初没预算,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经财政批准,由其他行政单位通过预算调整,新增的项目经费。

    2)群众团体事务

     行政运行。年初预算为221.09万元,支出决算为24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支及增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264.65万元,支出决算为26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事业运行。年初预算为45.75万元,支出决算为5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支。

3)组织事务。年初没预算,支出决算为2万元。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经财政批准,由其他行政单位通过预算调整,新增的项目经费。

4)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年初没预算,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经财政批准,由其他行政单位通过预算调整,新增的项目经费。

    2.教育支出。

    1)进修及培训。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其他教育支出。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3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专项为财政预留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4.85万元,支出决算为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支及增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15.67万元,支出决算为16.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支及增人。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55.74万元,支出决算为57.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支及增人。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7.3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340.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公用经费37.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维护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0.76万元,增长0.1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0.5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9.78万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22.75万元,支出决算为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8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34.2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1.96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7.3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340.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公用经费37.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维护费。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境费支出1.8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4.4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1.5%;公务接待费支出5.6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4.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境费决算支出1.85万元,完成预算的52.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降低出境费开支。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境团组成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公务出境的食宿费、旅费、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5.3万元,完成预算的88.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单位公务用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使用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5.62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1.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费用略有增加。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省内外横向部门工作交流及调研等,2015年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565人次。主要为接待省内外横向部门工作交流及调研等。

2015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26.1万元,完成预算的322.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会议费18万元为2014年青联会议的未结款。2015年度全年召开会议2个,参加120人次。主要为召开常州市共青团思路研讨会、常州市创新创业工作推进会。另会议费18万元为2014年青联会议的未结款。

2015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21.09万元,完成预算的62.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降低了培训费用的开支。2015年度全年组织培训3个,组织培训200人次。主要举办全市团干部培训班、全市共青团宣传思想文化和新媒体工作培训班、第七期常州市青年干部培训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08万元,比2014年增加0.36万元,增长0.98%。主要原因是由于增人,所以支出略有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三、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指行政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事业单位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的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的项目支出。

(八)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其他进修及培训(项):指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

(九)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指行政单位的项目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发放的提租补贴。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新职工购房补贴。

    (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常州团市委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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